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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被驾驶”,出了事故车主需要担责吗

来源:合肥驾校编辑:培训一点通发表时间:2015-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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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被他人驾驶,出了事故车主应该担责吗?其实答案要视具体情况而定,本文列出两则典型案例,看完你就明白。

  车辆“被驾驶”,出了事故车主需要担责吗?小编选取了两个典型案例,看了你就知道。

车辆“被驾驶”,出了事故车主需要担责吗

  案例一,未经车主同意擅自驾驶出事故,车主不担责

  2月28日,枞阳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事故受害人朱某某将肇事司机李某及车主张某某告上法庭,要求二被告共同赔偿各项经济损失达六万元。

  据悉,2014年8月5日,被告李某驾驶被告张某某所有的小轿车与原告朱某某驾驶的电瓶车相撞,致使原告朱某某受伤。事故发生后,经交警部门作出认定,李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且经查,李某系无证驾驶。

  车主张某某在庭审中辩称,肇事车辆确系自己所有,但该车是事故发生前一段时间由自己停放在好友李某家中,因该车未投保交强险,自己已明确告知了李某不能擅自驾驶,且对李某无驾驶资格的事实表示不知情。

  肇事司机李某表示,车主张某某陈述确系事实,自己在驾驶该车时未经过张某某的同意,系擅自驾驶。

    该案经法院依法开庭审理,日前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李某明知自己无驾驶资格且明知肇事车辆没有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而驾驶该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原告朱某某受伤,应当在未投保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内对原告因本起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予以赔偿。

  而肇事车辆所有人为张某某,张某某将车辆寄放在李某家中时,明确告知李某该车没有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不能驾驶,客观上已经尽到警示告知义务,且张某某对李某无证驾驶并不知情,主观上没有过错,故对原告要求张某某对其各项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诉求,不予支持。

  案例二,朋友无证驾驶出事故车主被判负连带责任

  31岁的叶某虽没有驾驶证,但车却开得很好。2014年4月18日,叶某为了接女儿放学,便向老乡胡某借了辆摩托车。不想,在途经当地城区一个三岔路口时,与对向行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致金某受伤,两车损坏。经交警部门认定,叶某和金某负事故同等责任。

  法院认为,叶某在未取得驾驶证的情况下,驾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主张追偿,法院应予支持。车主胡某将摩托车借给没有驾驶证的叶某存在过错,故应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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