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公平、公开、公正,根据安徽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的部署,从3月1日起,六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将实行全市小型机动车“科目三”路考电子评判模式,原汽车类人工考试模式停止使用,驾考科目三路考启用智能评判系统,至此,该市驾考的所有科目已经全部实现智能化。
据了解,从3月1日起,科目三电子路考中,坐在副驾驶位置的考官被一名驾考安全员取代,驾考安全员不再和以前那样拿着一个纸质的考试评判表,对学员的每一项考试项目进行记录打分,他们只负责在突发情况下对车辆紧急制动,并负责车载设备操作,不能做任何提示或考评成绩。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副所长王超介绍,驾考安全员由各驾校择优推荐人选,报市级公安交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培训考试,经考核合格,方能持证上岗。王超称,科目三路考智能评判系统全面使用后,要提高考试合格率重点是驾校要提高培训质量,重视基础训练,根据新系统有针对性地对学员开展教学和训练,切实提高学员的基本操作能力和安全行车意识。
科目三考试智能评判系统是由考试控制管理中心、车载评判设备、音视频监控设备、3G网络信息传输和接收设备等组成的多元化智能考试评判系统。通过车载评判设备,实现对机动车驾驶人在实际道路考试过程中的基本操作进行计算机自动评判。通过车载音视频设备,对驾驶人的操作及考试员的评判进行了全程录音录像,利用3G网络实现考生信息自动下载和考试信息实时上传。考试过程中,系统会自动抓拍考生照片,并与考生报名时所采集的照片进行比对,考试全程电子化。
据六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车管所所长汪正根介绍,为落实省交警总队要求,除了实行科目三电子路考外,3月1日起,正式启动全市驾驶人科目二计算机自动随机预约考试模式推广和试运行工作。符合条件的两个驾校之间,实行科目二交叉互考,互换考场。具体交叉互考方案由车管所征求驾校意见后统一予以公示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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