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1年中国农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导语】从北京市教育考试院了解到,2021年中国农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章程已发布,为方便考生报考,现将2021年中国农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章程整理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有关规定和《中国农业大学章程》,结合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学校校名为中国农业大学,简称中国农大,英文名称为ChinaAgriculturalUniversity,英文简称CAU,学校网址为www.cau.edu.cn。上级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学校东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17号,西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西路2号。
第三条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是进入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2017年入选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国农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根据教育部(85)教高三字003号文件,中国农业大学招收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学校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全校成人高等教育的管理和办学。学院下设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办公室,负责制定成人教育招生章程、编制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宣传、组织实施学生录取等日常工作。
第六条成人教育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七条2021年度学校成人高等教育拟在1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专业涉及农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等5大学科门类,招收高起本、专升本层次,专业目录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分专业招生计划数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根据报名人数的一定比例确定。
第四章收费标准
第八条学费标准严格按北京市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详见各省市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外省(直辖市、自治区)函授站(点)学费标准也可参照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可咨询相关教学站点。
北京地区收费标准:
高起本:管理类(2030元/学年)理工农林(2700元/学年)
专升本:管理类(2400元/学年)理工农林(2800元/学年)
第五章录取条件
第九条学校成人高等教育面向社会招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相关领域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第十条报考高起本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士兵退役证或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等享受免试入学。
第十一条学校所有招生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专升本不需加试。
第六章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学校成人高等教育录取工作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依照招生地区的省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所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所报志愿顺序和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所有实施远程录取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录取工作,由学校统一完成。
第十三条符合国家规定的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其增加投档的分数计入总成绩。对于农业、水利等艰苦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学校可依据相关政策向当地省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申请适当降分投档,降分幅度不得超过20分。
第十四条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受非第一志愿的考生。本校经调剂录取后仍不足开班人数(20人)的专业予以停办的,学校将在录取前通知考生并将不开班专业报各省级教育考试院成招办备案,由考生选择是否调剂到本校其他专业或调剂到其他院校的相关专业,考生选择完毕后由院校按考生志愿要求协助处理。
第十五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对已报到新生进行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专升本新生报到时必须出具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否则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学习形式
第十六条学校成人高等教育有业余、函授两种学习方式。学习年限:高起本为5年,专升本为2.5年。上课或辅导时间:业余一般安排周六、周日;各函授站(点)负责组织面授学习时间安排,一般为节假日或寒、暑假,详见各函授站的安排。
第十七条成人高等教育学生报考时一般应选择相应教学站(点)和学习形式,以便就近入学学习。
第八章其他
第十八条学院网址:。咨询电话:010-62736274、62732592。邮件地址:jjxyd@cau.edu.cn。
校内办公地址:海淀区清华东路17号中国农业大学(东区)继续教育学院104室;海淀区圆明园西路2号中国农业大学(西区)继续教育学院培训楼113室。
第十九条在京教学点分别位于海淀、顺义、房山、丰台等区。各教学站点具体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地址、联系方式详见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第二十条录取通知书按考生通讯地址以挂号邮寄的方式发放。
第二十一条学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各省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监督。学校招生监督电话:010-62732212。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执行,由中国农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