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道VS直行交通责任认定(技术贴)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
若行车遇前方拥堵排队,后车不得穿插车队的空隙。
可见,在拥堵路段,猛加深油并线穿插空隙的行为时违法的。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转弯车得让直行车。所以一般情况下,如果变道车和直行车发生交通事故,变道车要承担更多的责任。
直行的你,如果以为前文所述就“理直气壮”,那就图样图森破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小编不会告诉你,这几乎是所有交通肇事案中认定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依据):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通俗的说,如果前车变道已经半个以上车身或者已经变道将近完成,后车撞前车尾正面,后车是要负责任的。
超车总是难免的,但如果乱超车发生交通事故,是要负责任的。还是《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另外,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