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的做了这个动作,没开车的却赔了100万!这个动作人人都会?
开车门开出一条人命
日前,28岁的女学员吕某在随车教练员甘某指导下,驾驶教练车在公路上练车。
在准备靠道路右侧临时停车时,教练员甘某不忘叮嘱吕某停车注意事项,“换档减速、打灯靠右,观察后视镜,注意前后方有没有来车。”女学员按规定停好车,正准备开车门,教练员甘某从后视镜发现同方向一辆摩托车正疾速驶来,马上制止学员吕某:“先别开车门!”
谁知话音未落,吕某却已经将车门推开了,这一推,使得刚好经过车门旁的摩托车失控飞了出去,摩托车其实速度并不快,摩托车司机身体飞出去,但却绝不足以致命,但这已经把吕某吓得大叫了一下。
但更巧合的是,就在摩托车司机飞出去的一瞬间,对面突然驶来一辆汽车!飞出去的摩托车司机刚好又与这辆汽车再次碰撞!摩托车司机余某当场倒地身亡。
看到这一场景,亲历这起交通惨案的女学员吕某傻了,甘某呆了,小车司机张某也傻了……
教练赔偿死者100多万元
经调查了解,死者余某是珠海人,才结婚不久,小孩刚出生,家里还有一位丧失劳动能力的大哥和年迈体弱的父母,家庭负担原本就很重,他这一出事,这一家人基本上失去了生活来源。因此,交警计算事故损害后果时也充分考虑了这些因素,将赔付标准定为最高,120多万元。
那么,这120多万元该由谁来承担呢?事故损害赔偿数额绝对令你大跌眼镜!
这120多万中,大部分由坐车的教练员甘某承担其中大部分,要赔100多万,另一辆小车司机张某赔付20多万。而这起事故的始作俑者,也就是司机吕某竟然可以分文不赔!
当然了,除了赔偿,责任方还要负刑责,不过万幸的是,后来经过调解,责任方积极履行赔付义务后免除了刑罚。张某赔付20多万应该好理解,毕竟他的车撞上了摩托车司机,但是,为什么坐在副驾驶的无辜教练要赔100多万呢,反而开车门酿成大祸的学员吕某却可以置身事外呢?
大家是不是也和小八一样一头雾水?看看交警蜀黍他们是怎么解释滴:
经调查取证证实,学员吕某在随车教练指导下驾驶教练车在指定路线学习驾驶时,在道路上临时停车打开车门妨碍了其他车辆通过,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第(四)项的规定,是导致该事故主要过错;余某未安规定戴安全头盔驾驶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二轮摩托车上路行驶,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是导致该事故的另一方过错;
张某驾驶机动车行经复杂路段时,未注意观察路面情况并确保安全下行驶,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是导致该事故的另一方过错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因此,甘某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余某、张某共同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学员吕某不承担此事故的责任。
虽然吕某所驾驶的教练车负主要责任,但并不是说这个责任就一定要由吕某承担,按照相关规定,教练员才是教练车的责任人。
你们以为停车开门致人死亡只是个案,不足挂齿?那你就错了……
2015年8月,温州市区下吕浦,一位女士停好车后没有看后面,结果一辆电动车被突然打开的车门撞飞,伤者经抢救无效死亡,该车主负全责。
GIF动图,是不是更触目惊心?
如果后车没有及时转向,后怕!
还是一样的惨烈!
这个,车门撞到了别人的车!
这个,不忍直视!
如果大货车晚来一秒钟,会怎样?!
后边没有车,这是不幸中的万幸!
被车门打倒的骑车人,直接被后车压过~~~
幸亏戴了头盔,没被左侧来的车压!
真的停不下来!直接钻到车底了……
那普通车万一也摊上这等倒霉事,责任该如何界定呢?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明确规定: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此类交通事故多由开门方负主责,但也要看具体情况:
1、如果是违法停车,司机承担主要责任。
2、如果是乘客从车辆左侧上下车,或不观察后方来车,草率开车门,主要责任是乘客。
3、如果司机和乘客在开门事故中都有过错,共同承担责任。
4、如果后方来车车速过快,或者有其他的过错,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1、再紧急也要停在正确的地方,不能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2、车辆未停稳,严禁开车门上下人。另外除了驾驶人外,乘车人尽量从右侧下车。
3、开车门前先从左后视镜观察后方来车情况,千万不要一把推开车门,防止被经过车边的其他车辆碰伤或因开门撞上别人而酿祸。
1、以慢为主,特别注意刚停下来的车辆和打的双闪灯的车辆,防范车门突然开启。
2、尽量避开车辆多的地方,择道而行,别和车辆靠太近。
3、保持距离—大部分汽车的车门打开宽度在80-100公分,所以距离汽车的位置在1米以上才能确保安全,注意保持与车辆的横向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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