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贵州专升本志愿录取规则
(一)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省教育厅相关处室和省招生考试院组织实施。
(二)专项计划安排在第一批次录取,普通类专升本安排在第二批次录取。
(三)省招生考试院按合计总分(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之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如果合计总分相同,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文化考试成绩再相同,按数学(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院校生源不足时,各招生院校要实行专业成绩互认,专业成绩上线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进行网上补报志愿,补报的专业志愿应符合招生院校对毕业专业的要求。
(四)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第二批次普通类专升本院校,可降低专业合格分数线补报志愿。
(五)“专升本”免试生录取工作。省招生考试院依据教育厅有关部门审定的免试学生合格名单和考生志愿按规定进行录取。
(六)退役士兵录取工作。按照黔教函〔2021〕6号文件执行。免试进入本科院校学习的退役士兵的录取工作,依据我省有关部门审定的免试学生合格名单进行录取。
(七)已被录取的考生,由招生院校组织体检,体检工作按《省招委、省教育厅、省卫计委、省残联关于做好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20〕1号)规定执行。
(八)为保证招生质量,在录取过程中,可根据生源实际情况,对院校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九)录取工作于6月30日前完成,考生凭准考证登录网上填报志愿系统(网址http://gkzy.eaagz.org.cn/)查询录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