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工商学院招生简章发布
2019四川工商学院招生简章发布
高考填报志愿时,四川工商学院招生简章何时发布是广大考生和家长朋友们十分关心的问题,以下是四川工商学院招生部门最新发布的2019四川工商学院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
一、学校名称:四川工商学院 部编代码:13672
二、办学属性及层次: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三、学制:本科四年,专科三年。
四、学校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团结学院街65号(成都校区);
四川省眉山市眉州大道岷东段9号(眉山校区)。
五、招生计划及录取办法:
1.招生对象为参加当年普通高考且成绩达到学校投放招生计划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批次录取线的考生。
2.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情况、就业情况、人才需求情况、上年招生计划执行情况、生源情况、调档线情况等”合理进行分配。
3.在录取过程中,依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生源情况调整招生计划。
4.招生预留计划的使用原则:a.能掌握填报志愿生源情况的地区,在投档前可调拨预留招生计划批量出档录取考生;b.各批次批量投档,在完成原始招生计划后,仍有未被录取的优质学生,可调拨预留招生计划按成绩排序录取志愿考生;c.预留计划不得用于降低标准指名录取考生;d.在征集志愿前,可调拨预留招生计划公开征集落榜的线上考生;e.严格按照我校制定的《招生预留计划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5.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投档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非第一志愿的投档考生,各专业志愿之间均不设级差分。
6.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档分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7.非艺体类专业进档考生录取规则:按照专业优先(专业清)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德、智、体、美、劳综合情况,择优录取。在专业志愿及投档成绩相同的条件下,优先录取下列考生:一是相关高考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分数高的考生;二是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高的考生;三是综合素质评价较好的考生;四是具有体育、艺术特长的考生。
8.艺体类专业进档考生录取规则:专业、文化成绩双上线,按专业优先(专业清)原则,使用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德、智、体、美、劳综合情况,择优录取。排序分数相同的投档考生,按文化分从高到低录取;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英语的顺序依次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当地省级招生部门有特别规定,按当地省级招生部门的规定执行。
9.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且其他相应专业未录取满额,则依据考生排序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调剂到其他相应专业;若考生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10.填报英语专业的考生,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原则上要求英语单科成绩本科达到100分,专科达到90分以上,日语专业原则上要求外语单科成绩达到90分以上;填报非英语专业的考生应试语种不限,进校后学校均以英语为外语语种安排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在报考时慎重选择。
11.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艺术设计类专业限制色盲、色弱考生;原则上舞蹈表演、舞蹈学、音乐学、国际标准舞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
12.不限制往届生与应届生的录取比例及男女生录取比例。
13.根据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已被我校正式录取的新生一律不予退档。
14.新生录取结果在我校招生网站(www.scgsxy.com)及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号:cscdxy)上公布,考生本人可自行查询。录取通知书按照考生高考报名或填报志愿时所留地址及收件人姓名,通过邮局以EMS专用特快方式寄发,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为转交录取通知书。
15.新生报到入学以后,在同层次同科类的前提下,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一次调换专业的机会。应征入伍的新生可办理相关手续保留入学资格,并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
16.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体检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收费标准及其它:
17.学费标准:学校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文史、财经类专业每生每年13000元,理工、外语类专业每生每年14000元,艺体类专业每生每年17000元。
18.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国家助学金(最高4000元/生)、学校奖学金(最高1200元/生);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到当地县(区、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人每年最高8000元,同时学校根据情况提供一定的勤工俭学岗位。
19.学生在学校规定修业年限内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考核成绩合格,获得规定学分,且德、智、体、美、劳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网上电子注册、国家认可的由四川工商学院具印的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颁发四川工商学院具印的学士学位证书。
20.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选择政治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专业人员参加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录取工作的唯一职能部门,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工作,不收取任何与招生录取相关的额外费用。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8-87953080、38090999、87953086、
87959669、38090666、87953069(传真)
咨询QQ:800080890; 学校微信公众号:cscdxy
学校网址:www.stbu.edu.cn
招生网址:www.scgsxy.com 手机版网址:wap.scgsxy.com
电子邮箱:zs@stb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