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今日支付宝扫码大红包
当前位置: 培训一点通 > 新闻资讯

一次闯红灯终身“不诚信”?法理不合

更新时间:2025-01-12 13:28:00发布时间:2022-03-14 15:04:48

治理“中国式过马路”,厦门日前拿出新举措,民警除警告处罚之外,还将记录下闯红灯人的违法行为,并且永久保存,今后考驾照、找工作、贷款都将受到影响。

对于闯红灯乱象,下重手进行治理,很有必要,但是,如果仅仅因为一次闯红灯,将终身有“诚信污点”,无疑在情理法等各方面都是站不住脚的。

先说“法”。2004年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就明确要求,没有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不得作出对相对人不利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行为人闯红灯,固然违法,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处以一定数额罚款,是于法有据的,但如果在法律之外随意对处罚加码,甚至比法定处罚更严重,显然逾越了权力的法律边界。

再说“理”。行政机关执法工作,合法也要合理,符合“比例原则”。闯红灯理当受罚,但应罚并非意味着可以乱罚,而要依法合理处罚。或许有人认为,只有数额较小的罚款,根本无法有效遏制“中国式过马路”,这种担心不无道理,但这却并不是法外施加终身诚信污点的合理理由,即使不用法律人的专业视角分析,只基于普通人的常识,这样的处分也远超出闯红灯所应受到的处罚力度,过错与处罚严重失衡,于理不合。

最后说“情”。“中国式过马路”由来已久,原因很复杂,其中与民众法律意识淡薄有关。但是,很多交通规划设施不合理、不完善,守法需要付出过多的时间和精力甚至体力成本,恐怕也难辞其咎。这固然不足以成为闯红灯免罚的正当理由,但将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均让违法者“一个人扛”,甚至付出终身不诚信的代价,实在难让人接受。

即使退一步讲,未来诚信社会不容哪怕最微不足道的违法行为,那么在这个诚信系统健全完善之前,尤其是那些比闯红灯更严重、危害更大的违法行为尚未完全记录在案并发挥实际效用,甚至有些类型犯罪“前科”都可以定期评估、消除的情况下,对闯红灯行为“下狠手”,很难让人信服。如果更大胆一点假设,公民闯一次红灯可以终身克减其权利,那公权力违法呢?是不是也可以采取类似措施,只要有一次违法行为,就能终身推定有违法行政的嫌疑,甚至克减其执法权力?

任何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都要以宪法和法律为行为准则,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或权力、履行义务或职责。治理“中国式过马路”,固然不易,但这不是背弃法律原则和精神的理由,相反,越是这种“棘手”的事情,越要强调依法而行,严格恪守权力的基本边界。



本网声明

1.本网信息仅供参考,为降低投资风险,建议您在学习投资前多做考察咨询、多对比分析。具体信息请以该品牌官方信息为准。

2.本网信息来源于网络,本网对此不承担任何相关连带责任。

3.本网对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从任何与本网站有关服务所获得的资讯、内容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的正确性、真实性或可靠性;并且对于您通过我方平台广告、资讯或要约而展示、购买或取得的任何产品、资讯或资料,本网站亦不负品质保证的责任。您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产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网对任何使用或提供本网站信息的商业活动及其风险不承担任何责任。

4.关于网站极限词失效协议:本网站全力支持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实施的“极限化违禁词”相关规定,且已竭力规避使用“违禁词”。故即日起凡本网站任意页面含有极限化“违禁词”介绍的文字或图片,一律非本网站主观意愿并即刻失效,不可用于客户任何行为的参考依据。凡访客访问本网站,均表示认同此条约!感谢配合!

5.本网所有信息均来源于网络,如您发现页面有任何违法或侵权信息,欢迎向本网举报并提供有效线索,我们将认真核查、及时处理。沟通热线:13309699841

备案号:皖ICP备18000787号-5
备案查询地址: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