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心忘记交罚款 小心驾照被“积分”
驾驶员都知道一个常识,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如果没有记满12分,下一个记分周期记分将归零,重新计算,但若有罚款未缴纳的,未缴纳罚款的违法记分转入下一周期。
据记者了解,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周期。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需在15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7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并且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后,将停止其机动车驾驶证的使用。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其驾驶人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还需参加道路驾驶技能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