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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卫生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发布

更新时间:2025-01-11 08:44:29发布时间:2022-03-23 14:53:36

甘肃卫生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发布


2019甘肃卫生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发布



2019高考填报志愿时,甘肃卫生职业学院招生简章何时发布是广大考生和家长朋友们十分关心的问题,以下是甘肃卫生职业学院招生部门最新发布的2019甘肃卫生职业学院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



甘肃卫生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为保障甘肃卫生职业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等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学校名称  甘肃卫生职业学院

二、国标代码  14517

三、学校地址

兰州新区职教园区校区:兰州新区职教园区九龙江街1666号

五里铺校区: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0号

四、办学类型、办学层次  公办、全日制高职(专科)

五、办学性质  普通高等院校

六、招生计划

依据甘肃省教育厅和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根据学校办学条件、专业设置和社会对毕业生的需求,编制学校2019年招生计划。招生计划经甘肃省教育厅和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批准,通过甘肃省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向社会公布。

七、外语语种要求  英语

八、男女生比例要求  男女生比例不限

九、身体健康要求

按照国家教育部、卫计委、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须进行身体健康复查,如不符合专业要求,学校将调整其录取专业。

十、录取原则

(一)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按照实施“阳光工程”的要求,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实行“院校负责,省考试院监督”的录取原则。

(二)学校招生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学校根据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投档规则调阅考生电子档案(如中职对口升学学生的投档成绩相同,则以考生专业基础成绩高低排序确定投档考生,如仍不能确定投档考生,则以考生公共基础成绩高低排序确定投档考生)。

(三)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进行专业分配,如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考生,则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安排专业,仍不能满足则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安排专业,依次类推。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文理科学生依据投档排序确定专业;中职对口升学学生则按专业基础成绩高低排序确定专业。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调剂者,可录取到计划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将予以退档。

(四)录取时应届考生、往届考生同等对待。

(五)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十一、新生入学

(一)新生按照学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须知》要求到校报到。

(二)学校在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若发现学生个人信息与录取时所提供的高考电子档案不符(包含个人基本信息、既往病史和身体健康状况等),经学校查实属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二、录取结果查询

录取结果按照甘肃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也可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

十三、学费、公寓住宿费

1、学费收取标准(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文):4500元/学年。

2、公寓住宿费收取标准(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文):1100元/学年。

十四、奖、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根据国家政策和学生在校考核成绩按比例评定。国家助学金1500元—3000元,根据国家政策和学生家庭情况按比例评定。学校奖学金1000元—1600元,根据学生每学年综合考评成绩进行评定。

十五、贷款助学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到生源地所在县教育局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协助办理贷款所需相关证明材料。

十六、精准扶贫

凡属我省农村建档立卡精准扶贫户家庭的学生,国家免除学费和书本费。

十七、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  甘肃卫生职业学院

十八、学校以往发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等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要求、规定即时废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十九、学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由招生工作处负责,校内外其他单位组织的招生宣传须经招生工作处批准后方可实施。凡未经招生工作处批准,私自宣传导致的招生问题,后果由宣传单位自负。

二十、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甘肃卫生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处

学校招生工作处电话:0931—8265936  8260079 

学校网址:http://www.gswzy.com.cn/

招生工作处网址:http://www.gswx.com.cn/zszt/index.htm

二十一、本章程由甘肃卫生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甘肃卫生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处

2019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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