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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发布

更新时间:2025-01-10 23:48:51发布时间:2022-03-26 14:10:31

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发布


2019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发布



2019高考填报志愿时,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简章何时发布是广大考生和家长朋友们十分关心的问题,以下是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招生部门最新发布的2019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



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

2019年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2019年高考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的高考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院代码:4152014615

学院地址:贵阳市清镇职教城乡愁校区桃林路1号

学校简介: 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于2017年2月20日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院。学院地处贵州(清镇)职教城西区,现占地513余亩,建筑面积22万方。有9个教学系部21个专业。学院以服务经济发展、推动就业创业、助力贵州“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的实施为宗旨,培养粮油、食品产业链应用型、技能型高素质人才。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300余人,其中,专职教师183人,高级职称占38.8%,硕士占26%,双师型比列达48.1%。有一支品质优秀、结构合理、专兼结合、适合高职教学要求的师资队伍。现有全日制在校生5426人,学生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省部级以上奖项200多项,学生就业率稳定在98%以上,用人单位满意率在97%以上。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招生机构:学校成立由院领导负责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院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招生政策、审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及录取工作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 监督机构:学院成立由院党委负责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根据学院现有办学条件、近年来各地生源情况,本着为地方经济社会建设培养急需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原则,编制专业招生计划。我院2019分专业计划详见省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以省招生考试部门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七条  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市招生录取政策和相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八条  录取顺序: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市、区)及批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进档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按志愿顺序优先原则择优录取进档考生;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及批次,按高考总成绩优先原则择优录取进档考生。

第九条 录取专业确定办法:采取志愿优先原则。对同一志愿投档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全面考量确定录取专业。对报考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调配到其他缺额专业录取。

第十条 加降分要求:对于符合国家及各省(市、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且报考我院的进档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总成绩降序排列,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对考生的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协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二条 严格按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学费3500元/生、年;住宿费1000元/生、年;艺术类学费7000元/生、年)

第十三条  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标准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5000元/人、年;另外,我院设有学院奖学金,奖励各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优秀学生。

第十四条 助学金: 我院录取的新生,可按政策到生源地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贷款”,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学院设有勤工助学岗位等助学措施。在我院就读的本省户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按国家扶贫政策有关规定进行教育精准扶贫资助。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五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本章程由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联系方式及通讯地址。

学校网址:http://www.gzspzy.cn

电子邮箱:gzspzy@gzspzy.cn

通讯地址:贵阳市清镇职教城乡愁校区桃林路1号。

邮    编:551400

联系电话:0851-85660105

联系人:雷老师、陈老师、尤老师、钟老师、袁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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