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四川泸州市江阳区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出炉
【#少儿升学# 导语】2022年四川泸州市江阳区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出炉,为了方便大家的查阅,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本次中小学招生工作的具体事宜,希望大家及时关注,如有相关疑问,请关注©少儿升学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为深化教育改革,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促进江阳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以下招生工作方案。
1.组织领导
普通高中招生由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初中、小学和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由区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招生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区教育体育局统筹组织实施。
各街镇成立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初中、小学和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并在区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确保今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职高和主城区初中、小学招生由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主城区外各街镇初中、小学招生由各街镇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招生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主城区指江阳区北城街道、南城街道、大山坪街道、华阳街道所辖8个城市社区、城西新建片区(含以下小区:世纪玺悦、阳光国际城、恒大城、天誉誉府、鸿通翡翠滨江、金科博翠湾、医科大康健苑、酒城中心、蓝博湾、青云台、世茂璀璨里程、阳光江阳府、敏捷紫云府、阳光江湾壹号院、天誉锦樾、学府华庭、酒城中心上筑、金科美院)。
2.招生计划
2022年全区公办小学计划招生9280人、初中计划招生7340人,区属普高招生820人,区属职高招生3200人。
3.招生对象
凡具有江阳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含政策性学生)和2022年5月17日前在江阳区已购房未迁入户籍的房屋产权人子女(含以应入学儿童名义购房)均属招生对象。购房特指购买商品住宅房,房屋产权属多人共同拥有的,以购房人拥有51%以上房屋产权为准,购房人共有房屋产权少于51%的,不纳入招生对象。
小学:招收2022年9月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书面提出缓学申请,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批准。
初中:招收应届小学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历的校外少年儿童。
区属普高: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历的青少年。
区属职高: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的公民均可报考。
4.招生办法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采取先报名登记、后划片分配入学的办法。2022年,主城区初中、小学招生实行“网上报名+现场审查”的招生方式。确因条件限制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的,家长可在网上报名登记时间内,持相关资料到户籍或购房所在的街道办事处,由街道教育干事协助报名登记。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信息登记的适龄儿童属漏报名学生,漏报名学生由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入学。未参加现场审查资料的网上报名学生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凡属今年招生对象,具有江阳区户籍凭户口簿报名登记;2022年5月17日前在江阳区购房未迁入户籍的房屋产权人子女,凭以下三项资料(下同)报名登记:一是购房人的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未取得不动产登记证的提供网签查档表);二是不动产登记统一发票或契税发票;三是购房人与适龄入学子女共同居住一处的户口簿(购房人与子女不在同一户口簿的,提供子女出生医学证明),适龄儿童报名相关信息以户口簿为准。
凡在江阳区小学就读而无江阳区户籍或父母未在江阳区购房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小学毕业检测,确需在我区学校参加小学毕业检测的,经学校同意后可在就读学校报名参加小学毕业检测,小学毕业检测后回毕业生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
普通中小学招生严禁重复报名,凡重复报名的应入学儿童,一经查实,取消新生已分配入学资格。
严禁伪造学生户籍报名,一经查实,取消学生报名入学资格,并移交公安机关按相关规定处理。
(一)主城区小学招生办法
1.户籍适龄儿童报名
(1)网上报名
2022年5月17日至5月19日,家长使用“酒城e通”APP进行网上报名信息登记。
(2)资料初审
2022年5月20日至5月22日,主城区各街道组织人员对网上报名资料进行初审。
(3)现场审查
2022年5月23日至5月25日,主城区各街道组织人员分社区、分时段通知家长带齐网上报名相关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查。
托管户口清理。2022年,泸州市梓橦路学校、泸师附小城西学校、泸州市实验小学城西学校和泸州市江阳区泸州高中附属学校参照2021年划定的学校招生区域,实行托管户口清理,现场审查资料时,家长需提供适龄儿童户口簿和房屋产权证等相关资料。托管户口情况为:应入学儿童与房屋产权人不是直系亲属关系。凡属托管户口的适龄儿童,由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分配到城区其他学校入学。
2.购房未迁入户籍的房屋产权人子女报名
(1)网上报名
2022年5月23日至5月25日,家长使用“酒城e通”APP进行网上报名信息登记。
(2)资料初审
2022年5月26日至5月28日,主城区各街道组织人员对网上报名资料进行初审。
(3)现场审查
2022年5月29日至5月30日,主城区各街道组织人员分社区、分时段通知家长带齐网上报名相关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查。
3.入学分配
按照“户籍优先、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统筹安排”原则,根据学校所处地理位置、学校办学规模和生源分布情况,原则上按社区就近划片分配入学,部分区域打破按社区划片招生的方式,科学合理划定学校招生范围。优先分配学校招生区域内的适龄户籍儿童入学(托管户口学生除外,下同),再分配购房人子女入学。
当学校招生区域内应入学的适龄户籍儿童和购房人子女的总数小于或等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全部分配入学。
当学校招生区域内应入学的适龄户籍儿童和购房人子女总数大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优先分配户籍儿童入学,剩余学位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确定招收的购房人子女名单,剩下的购房人子女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分配到该校所属街道或相邻街道内有空余学位的小学就读。
当学校招生区域内应入学的适龄户籍儿童数量大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分配户籍儿童入学名单,剩余户籍儿童和购房人子女全部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分配到该校所属街道或相邻街道辖区内有空余学位的小学就读。
泸州市忠山学校和泸州市江阳区泸州高中附属学校招生区域将在城西新建片学校建成投用时进行调整。
主城区小学新生报名通过现场审查资料后,由各街道按社区分户籍和购房归类造册,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主城区学校所处地理位置、学校办学规模和生源分布情况草拟分配方案,报区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后执行,并向社会公布每所学校的招生区域。凡符合入学条件者,由学校发给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录取分配工作原则上在6月底前完成,并向社会公布。
(二)主城区初中招生办法
1.户籍小学毕业生报名
(1)网上报名
2022年5月17日至5月19日,家长使用“酒城e通”APP进行网上报名信息登记。
(2)资料初审
2022年5月20日至5月22日,主城区各街道组织人员对网上报名资料进行初审。
(3)现场审查
2022年5月23日至5月25日,符合主城区初中学校招生条件且在主城区小学就读的户籍学生凭户口簿(验原件,交复印件)在就读学校进行现场审查。6月1日至6月2日,区教育体育局组织人员到校复审。5月30日至5月31日,符合主城区初中学校招生条件且在主城区外小学就读的毕业生,凭学生户口簿(验原件,交复印件)到江阳区会议中心进行现场审查。
2.购房未迁入户籍的房屋产权人子女报名
(1)网上报名
2022年5月23日至5月25日,家长使用“酒城e通”APP进行网上报名采集信息。
(2)资料初审
2022年5月26日至5月28日,主城区各街道组织人员对网上报名资料进行初审。
(3)现场审查
2022年5月29日至5月30日,符合主城区初中学校招生条件且在主城区小学就读的购房未迁入户籍的房屋产权人子女,凭户口簿和购房资料(验原件,交复印件)在就读学校进行报名登记现场审查;6月1日至6月2日,区教育体育局组织人员到校复审。5月30日至5月31日,符合主城区初中学校招生条件且在主城区外小学就读的毕业生,凭学生户口簿和购房资料(验原件,交复印件)到江阳区会议中心进行现场审查。
3.入学分配
按照“户籍优先、多校划片、就近入学、统筹安排”原则,采取编组、抽签的方式,原则上按照小学毕业生户籍或父母房产所属片区分配入学,优先分配片区内的户籍小学毕业生入学,再分配购房人子女入学。
主城区初中招生分南北城片(北城街道、南城街道范围)、大山坪片(大山坪街道范围)、华阳片(华阳街道所辖8个城市社区,纳入城西新建片的小区除外)、城西新建片”四个片区。属南北城片的,分配到泸州七中江城校区、泸南中学就读;属大山坪片的,分配到泸州十五中、江阳西路学校、泸州市第一中学校、梓橦路学校就读;属华阳片的,分配到梓橦路学校、泸州七中城西校区就读;属城西新建片的,分配到泸州市江阳区泸州高中附属学校、泸州高中初中部就读,待城西新建片规划建设的初中学校建成投用时,该片的招生工作再作调整。
当片区内应入学的户籍小学毕业生和购房人子女的总数小于或等于片区内初中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全部分配入学。
当片区内应入学的户籍小学毕业生和购房人子女的总数大于片区内初中学校招生计划数时,优先分配户籍小学毕业生入学,剩余学位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确定招收的购房人子女名单,剩下的购房人子女全部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分配到相邻片区内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学校就读。
当片区内应入学的户籍小学毕业生数量大于片区内初中学校招生计划数时,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分配户籍小学毕业生入学名单,剩余的户籍小学毕业生和购房人子女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分配到相邻片区内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学校就读。
编组:6月中旬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毕业生相关信息进行随机编组,编组名单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布。编组工作接受纪检部门、学生家长及社会的监督。
抽签分配:6月下旬由区教育体育局组织抽签分配现场会。主城区初中学校于抽签的次日向新生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公布各初中学校录取的新生名单,以接受社会的监督。凡属抽签分配入学的学生,须按时到录取学校入学。
(三)主城区外小学招生办法
1.报名登记
2022年5月17日至5月19日,适龄儿童凭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设置的报名点报名。2022年5月17日前在江阳区已购房还未迁入户籍的房屋产权人子女,凭前款规定的三项资料到购房人房屋产权证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设置的报名点报名。
2.入学分配
按照“就近入学、划片招生”原则,由各街镇招生领导小组根据辖区内学校所处地理位置、学校办学规模和生源分布情况拟订分配方案,确定学校招生区域,并向社会公布每所学校的招生区域和招生规模。入学矛盾突出的茜草街道和蓝田街道可参照主城区小学分配办法执行。凡符合入学条件者,由学校发给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录取分配工作原则上在6月底前完成,并向社会公布。
(四)主城区外初中招生办法
1.报名登记
2022年5月17日至5月19日,符合主城区外街镇初中学校招生条件的小学毕业生,由街镇教管中心组织人员进行报名登记。在街镇内小学就读的毕业生,凭学生户口簿或购房资料(验原件,交复印件)在就读小学进行报名登记;在街镇外小学就读的毕业生,凭学生户口簿或购房资料(验原件,交复印件)在街镇教管中心报名登记。
2.入学分配
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由各街镇招生领导小组根据辖区内初中学校所处地理位置、学校办学规模和生源分布情况制定划片分配方案,向社会公布每所初中学校的招生区域。茜草街道参照主城区初中招生办法采取免试、编组、抽签分配的办法分配新生。凡符合入学条件者,由初中学校发给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录取分配工作原则上在6月底前完成,并向社会公布。
(五)残疾儿童招生办法
积极推进融合教育,公办学校应当接收招生范围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学生随班就读。患有严重生理缺陷,但能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残疾学生,经江阳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鉴定,符合到特殊教育学校入学的,安排到泸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学校实施“一人一案”提供送教上门,纳入学籍管理。特别严重的残疾儿童少年,须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缓学手续。
(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办法
1.基本原则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以“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原则,依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江阳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2.入学条件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属今年招生范围的,凭以下四项材料报名登记:
(1)进城务工人员与务工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或在该镇(街)内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
(2)务工人员与其子女在一起的户口簿;
(3)居住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4)务工单位为务工人员购买的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单(截至2022年5月在泸州市或江阳区社保局连续依法缴纳满2个月以上保险单。其中,进城务工人员中的失地农民已由土地统征和整理中心为失地人员缴纳征地农转非一次性养老保险的,提供农转非一次性养老保险证;务工单位分公司在江阳区而总公司在区外,提供务工单位总公司为务工人员购买的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证)。
报名登记时,上述四项资料验原件交复印件,不具备上述条件者不予登记。
3.报名登记和入学分配
(1)主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登记和入学分配
网上报名登记。2022年5月17日至5月19日,家长使用“酒城e通”APP进行网上报名信息登记。
现场审查和入学分配。2022年5月23日至5月25日,就读小学一年级的新生,其父母在主城区范围务工(经商)并在主城区范围内居住,家长持上述入学条件四项资料(验原件,交复印件)到相应小学参加现场审查,符合入学条件的分配到审查学校入学。家长务工单位属北城街道的到大北街小学审查登记就读;属南城街道的到广营路小学审查登记就读;属大山坪街道、华阳街道及城西新建片的到南城学校审查登记就读。就读初中一年级的新生,家长持上述入学条件四项资料(验原件,交复印件)到南城学校参加现场审查,符合入学条件的,统筹安排在南城学校就读。未参加现场审查资料的网上报名登记学生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2)主城区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登记和入学分配
在主城区外街镇务工(经商)和居住的普通中小学新生,家长按照主城区外普通中小学报名登记时间,持相关资料到务工单位所在街镇教管中心报名登记,由街镇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在辖区内普通中小学就读。
(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办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由区教育体育局按市教育体育局相关要求组织实施,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
职业高中招生工作由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实施。
(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办法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按照《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实行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对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民办学校的招生章程和广告须提前报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把关后方可对外发布,不得提前以任何形式登记学生信息、作出、收取费用。2022年起,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通过“全省系统”实施统一管理,凡未通过“全省系统”实施的招生均属无效招生,将不予办理学籍注册转接。具体招生办法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规定组织实施。
5.工作要求
(一)严格规范招生和办班行为。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十项禁令”。全区各公、民办中小学不得提前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不得自行组织或联合社会培训机构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招生;不得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任何形式宣传本校各类考试、评比的排名;未经许可,不得接待任何学校招生宣传(设点或到班宣传);不得设立任何名目的重点班、快慢班,一律均衡编班。
(二)严格控制招生规模和班额。2022年我区将继续严格控制主城区各普通中小学起始年级招生规模,在街道和学校上报招生计划数的基础上,由区教育体育局进行审核,并下达主城区各学校当年招生计划,严禁学校无计划和超计划招生,随意扩大招生规模。全区学校招生原则上执行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普通高中每班不超过56人的规定,起始年级招生不得新增大班额。
(三)严格招生纪律。各学校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计划内分配新生,确保每位适龄儿童、少年就近接受义务教育。学校领导、教师和招生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保证廉洁招生。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和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影响者,视情节后果按管理权限坚决处理。
(四)全力做好宣传动员。各街镇要切实履行相关义务和责任,组织动员和督促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帮助解决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严格按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办法和流程,认真做好报名登记、现场审核、入学分配等工作。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微信公众平台、社区宣传栏、村(居)委会干部作用,深入细致向社会和学生家长宣传好入学政策,确保今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