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湖南湘潭韶山市选调名优高中教师3人(报名时间:7月1日—5日)
【#教师招聘# 导语】2021湖南湘潭韶山市选调名优高中教师3人,报名时间:2021年7月1日—7月5日,©考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韶山学校是毛泽东主席亲笔题名并亲临视察的学校,湖南省示范性高级中学,是首届“全国文明校园”,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研学实践基地。今年,是韶山学校建校100周年,现与长沙市长郡中学全面合作办学。为进一步全方位打造高品质一流学校,优化学校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的有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湖南省公开选调3名名优高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1.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选调计划与岗位职数
本次计划公开选调高中教师3人,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具体选调计划与岗位职数见《2021年韶山市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2)。
三、人员编制及管理办法
列入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专业能力强;湖南省具有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的在编在岗教师,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二)岗位条件
报考人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近五年内由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首席名 师、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
2.近五年内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德育工作者、优秀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手、优秀班主任;
3.具备三年及以上班主任或中层管理工作经验;
4.湖南省第一、二、三、四批教师培训师培养对象;
5.近五年内获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直属教育科研院所)组织的课堂教学(含片断教学)、说课竞赛、教育科研课题评优一等奖及以上获奖者;
6.近五年指导学生在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竞赛中获得所报岗位学科县市级一等奖或地市级二等奖及以上荣誉的指导老师。
注:“近五年”岗位条件材料有效时间指从2016年6月30日至2021年6月30日,其他时间取得的证书成果等不得作为报考的有效材料。
五、不得报考的情形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服务年限的。
2.在拟调出单位工作未满一年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一次及以上未达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时间计算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
六、实施步骤
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一)发布信息
在“韶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shaoshan.gov.cn)官方网站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1日—7月5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通过手机微信扫描报名二维码(附件4),进入小程序,按照报考须知填写信息,进行报名。
3.报名要求: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表,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理性、谨慎报考。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如因个人报错、信息填写失误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4.报名时需要提交以下各项资料:①韶山市2021年公开选调名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1);②2张两寸免冠近照;③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④学历证(高中毕业后取得的所有学历证书);⑤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登记表或其他能证明合法取得身份的材料复印件,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⑥教师资格证;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职称)证书;⑧任教(工作)经历证明(可使用附件模板或提供《聘用合同》);⑨符合报考岗位所对应的资历材料证书和相应的认定文件(如:报考资历为“优秀教师”,则提供优秀教师证书和认定文件;符合名优骨干教师资历的则提供任命文件或聘书)。资格初审结果通过报名系统查询。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5.准考证领取:7月12日--7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资格初审合格者凭身份证到韶山市教育局3002领取准考证,并同时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学校公章。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6.最低开考比例为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为2:1,未达最低开考比例,经市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取消该岗位计划数。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见准考证书。
2.面试形式。
(1)试讲:备课40分钟,上微型课(时量控制在12分钟之内)。试讲满分100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2)答辩:分为本人述职和专家提问两个环节,满分100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3.成绩合成:
面试综合成绩=试讲成绩×60%+答辩成绩×40%。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按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当入围体检对象成绩出现并列时,以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4.选调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设置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综合成绩未达到7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
1.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入围体检名单、体检时间见体检通知。
3.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愿放弃体检资格。
(五)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考察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选调机关具体组织实施,考察主要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
2.体检、考察环节中自动放弃或不合格的人员,按照选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调对象,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选调对象,由相关职能部门办理调动聘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
1.考生持本人《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替代)和《面试通知书》、居民电子健康码为绿码(请提交考试前48小时内彩色打印的纸质版)和通讯大数据(请提交考试前48小时内彩色打印的纸质版)四证齐全且经现场体温检测无异常方可参加面试。请所有考生自备口罩,遵守考试现场防疫工作要求。
2.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诚信参与选调的各个环节,在公开选调任何一个环节或应聘人员聘用后被查明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规定所列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3.教师调出原单位的手续由本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4.正式聘用后,根据相关规定,需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5.本次选调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6.本次选调各个程序的工作安排、通知、结果公布和公示,均通过韶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请考生注意查看。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行弃权。
7.本公告由韶山市2021公开选调名优高中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8.选调工作服务咨询电话:
韶山市教育局:0731-55682004
监督电话:0731-55681130
附件>>>点击查看
附件1:韶山市2021年公开选调名优高中教师报名登记表
附件2:2021年韶山市公开选调名优高中教师岗位计划表
附件3:任教(工作)经历证明
附件4:2021年韶山市公开选调名优高中教师报名微信二维码
韶山市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