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新疆第二医学院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90人】
【#教师招聘# 导语】2021新疆第二医学院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90人,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本年度内有效,招满为止。©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新疆第二医学院为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教师队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第二医学院前身为新疆医科大学厚博学院,创办于2003年,2015年整体迁建至克拉玛依市。2020年11月通过第七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考察和评议。2021年1月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转设为新疆第二医学院,为自治区直属的公办本科院校。
目前,学院面向新疆、河北、四川、辽宁、浙江、广州等2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开设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麻醉学、护理学、药学、卫生检验与检疫、医学检验技术等11个专业。建有临床教学楼、基础教学楼、实验教学楼、教师专家公寓、青年公寓、体育场、综合服务楼等,配套设施功能齐全,校园环境优美。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硕士、博士研究生。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高层次人才。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共80名、实验技术人员10名,详见《新疆第二医学院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原则
新疆第二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事业单位考核机制,确保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五、待遇
(一)参加本次招聘且被录用的高校毕业生,给予国家事业单位编制。
(二)税前年薪:按照新进硕士研究生不少于20万/年(不含安家费3万元),新进博士研究生不少于30万/年(不含安家费8万元),副高级职称不少于40万/年(不含安家费10万元)。
(三)提供基本设施完善的教职工公寓,硕士研究生两人一间。博士研究生、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高层次人才可享受克拉玛依市人才引进政策,或入住学院教职工公寓一人一间。
六、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二)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四)应聘教师岗位者必须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高考为民考民的考生还需提供MHK四级乙等及以上或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的合格证书。
(五)应聘者本科、硕士、博士阶段所学专业需一致或相近;应聘医学类岗位的人员本科所学专业必须具有相关医学背景。
(六)应聘者年龄需符合相应岗位要求的年龄: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岁,博士研究生、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原则上不超过45岁。
(七)具有高校教学经验者优先考虑。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高校在读博士、硕士及本年度已考取国家统招博士、硕士的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2.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4.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七、报名
新疆第二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学院行政人事部负责。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及考察(资格确认)两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一)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二)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本年度内有效,招满为止。
(三)报名所需资料:
将下列材料以按照顺序排列打包,并以报考岗位代码+姓名格式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1975991689@qq.com。未按要求准备以下材料报名无效。
1.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2.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扫描件。应届生如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查询打印)。
3.个人简历(需包含教育背景、科研情况)。
4.《新疆第二医学院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花名册》(附件2)。
5.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等其它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990-7564815
咨询人:赵院长 咨询电话:18709901087
(五)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告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2.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3.专业参照目录:硕士及以上学历岗位参照2013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见附件3)。
八、试讲、结构化面试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经筛选后参加学院组织的试讲、结构化面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结构化面试成绩占40%,试讲成绩占60%,总成绩60分为及格。通过试讲、结构化面试的毕业生与我院签订三方协议或书面协议。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考生采取“一事一议”原则,按照实际情况组织考核,考核合格后与我院签订协议。
九、政审、体检
应聘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来学院报到并参加政审及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受检者自理。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成绩进行替补。
十、确定拟聘用人员
新疆第二医学院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提交学院研究讨论,确定拟录用人员。
十一、公示
拟聘人员确定后,学院将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二、办理聘用手续
新疆第二医学院新入职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三、招聘监督
学院党宣纪检部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人:向老师
监督电话:0990-7564812
十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二)本次考核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疆第二医学院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
附件>>>点击查看
新疆第二医学院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计划表.xlsx
新疆第二医学院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花名册.xls
2013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doc
新疆第二医学院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