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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福建宁德市市直中小学面向省内本科高校优秀师范毕业生招聘通知

更新时间:2024-12-25 01:31:26发布时间:2022-05-10 12:42:18

【#教师招聘# 导语】2022年福建宁德市市直中小学面向省内本科高校优秀师范毕业生招聘通知已发布,面试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原则上采取线上面试方式。无忧考网现将原文发布如下:image.png  市直有关中小学: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届省内本科高校优秀师范毕业生双向选择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2〕12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22年全省本科高校优秀师范毕业生专场网络双选会的通知》(闽教学〔2022〕7号)等文件精神,经宁德一中等市直学校申请,市人社局同意,决定将市直学校2022年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计划报名空缺岗位用于开展2022届省内本科高校优秀师范毕业生双向选择专场招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

  福建省内本科高校2022届优秀师范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20%)、省内本科高校中通过二级认证师范专业的2022届优秀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30%),不含各级各类公费师范毕业生、委托和定向就业的师范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岗位资格条件详见《宁德市市直中小学2022年面向省内本科高校优秀师范毕业生招聘岗位信息表》。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和工作能力;

  4.具有与报考岗位匹配的教师资格的相关证明材料;

  5.具备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四、招聘程序

  (一)面试对象。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22年全省本科高校优秀师范毕业生专场网络双选会的通知》(闽教学〔2022〕7号)要求,参与网络报名,并经初审符合入闱面试条件的人员。

  (二)面试考核。面试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具体面试形式、时间和地点由用人单位负责通知),原则上采取线上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岗位计划与报名人数比不足1:3的,岗位面试70分及以上合格。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若面试成绩相同,则安排加试。

  (三)确定拟聘人选。市直学校根据面试情况,初步确定拟聘用人选,收取拟聘用人员三方协议,并具文报市教育局备案。

  (四)办理入职手续。用人单位按照新任教师招聘有关规定要求,组织拟聘人员开展身份核验、征信查询、体检、考核、调档等工作,待拟聘人员正式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岗位要求的证书材料,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拟聘用人员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等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未取得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或无故未前往用人单位办理报到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

  (二)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三)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不得报考或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四)没有按时参加体检者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凡弄虚作假或存在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各校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统筹、沟通、配合,认真做好资格审核、面试、聘用等工作;要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肃纪律,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各校要指定专人负责制定面试方案,认真组织面试。原则上于4月30日前完成面试工作,并将面试结果报备市教育局人事科。面试工作由市教育局、市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委组全程指导监督。

  七、疫情防控

  各校开展面试工作要严格按照最新新冠肺炎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

  本文未尽事宜由宁德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点击查看

  宁德市市直中小学2022年面向省内本科高校优秀师范毕业生招聘岗位信息表

  宁德市教育局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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