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云南民族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5名(报名时间为8月30日至9月1日)
【#教师招聘# 导语】2021年云南民族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5名,报名时间:2021年8月30日至2021年9月1日,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经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2021年云南民族大学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5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考核),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5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云南民族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应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符合国家和云南省的相关政策要求;
4.满足应聘岗位的条件要求;
5.具备在高等院校从事相关工作的知识水平和能力;
6.报考本科、本科及以上、硕士及以上岗的应聘人员要求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博士岗位的应聘人员要求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年龄要求为:本科、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8月3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2月31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6年12月31日后出生)。“高层次人才”对应《云南民族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办法》相关引进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有其它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云南民族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中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以电子邮件方式将应聘材料发送至所要应聘部门的联系邮箱(见附件1),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专业+岗位代码。也可以投递书面简历至所要应聘的部门。应聘相应岗位的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到2021年11月30日。
(二)《云南民族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中学历要求为本科、本科及以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采取公开招聘系统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
1.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须登录云南民族大学网站信息服务栏中“公开招聘系统”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若填写的个人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同时我校有权取消其参加考试以及聘用资格。
2.报名时间
2021年8月30日至2021年9月1日,每天9:00—16:30。
3.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a.《云南民族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原件;
b.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c.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1届毕业生需提供《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习成绩单;国(境)外毕业生须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d.应聘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供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
e.应聘岗位要求具备的其他相关工作技能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等级考核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申领健康码
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笔试及后续考录环节均需持健康码进场,并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的,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点的普通考场参加考试;“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人员、“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来自国内有中风险地区的城市的考生,需提供考试前3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考场;“云南健康码”为红码人员不得进入考点;近1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和7天有效居家隔离观察证明、考试前3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点的普通考场参加考试。
考生应做好自我防护,在考前一周至面试结束后,应避免离开考点所在地区,尤其应避免跨省流动,导致健康码异常,为正常参与后续招聘流程带来不便。
4.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资格初审和现场确认两个环节。
(1)资格初审。学校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者,不得参与考试。资格初审结果在云南民族大学网页首页进行公示。
(2)现场确认。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必须参加现场确认,具体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要求在云南民族大学网页首页进行公告。
五、考试
符合岗位条件、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方可参加考试。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免笔试,采用面试考核的方式,根据面试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
学历要求为本科、本科及以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的考试分笔试和面试。Z19、Z20、Z21、Z22岗位需进行口语测试,成绩合格人员方可参加笔试和面试等。符合报名条件的博士研究生或高级职称人员免笔试。
(一)口语测试
须参加口语测试的岗位实行封闭式考试。考生仅组织1次,不论何种原因未参加口语测试,均不再进行任何形式的补考。口语测试总分合计100分,60分为合格。口语测试成绩合格人员方可参加笔试和面试等。
(二)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分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基础知识两部分,各占笔试总成绩的50%。其中,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3比例的可组织考试。达不到比例的,则相应递减招聘人数。
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安排为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而定),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在云南民族大学网页首页公告。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中有放弃面试情况的,可依次增补参加面试人员。凡符合免笔试条件的应聘人员,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且不占面试比例。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报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并设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方能开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报考本科、本科及以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的博士研究生或高级职称人员,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
六、体检
学校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通知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学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学校人事处统一指导、校内各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的原则进行,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并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学校党委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云南民族大学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报上级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拟聘用人员方可办理报到、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原件,否则不予办理。未能与原工作单位及时解除劳动人事关系,从而造成聘用手续无法正常办理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九、聘用待遇
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长聘制人员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十、纪律要求
(一)招聘单位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应聘人员须服从国家和云南省的公开招聘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所有聘用人员报到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原件。
(三)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招聘单位,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学校纪检处对公开招聘工作履行专责监督职责,对相关程序及职能监督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受理职能部门移交的违纪问题。
十一、重要提示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各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考生须严格遵守国家、云南省及学校有关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配合防控工作者,学校有权取消其本次考试及聘用资格。
十二、未尽事宜由云南民族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十三、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71-65913840
(二)监督电话:0871-65911117
(三)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月华街2929号
云南民族大学人事处人事管理科(弘道楼A区4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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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云南民族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云南民族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云南民族大学
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