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今日支付宝扫码大红包
当前位置: 培训一点通 > 新闻资讯

2022年河南大学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硕士)实施方案【18名】

更新时间:2024-12-23 22:45:46发布时间:2022-06-15 16:29:22

【#教师招聘# 导语】2022年河南大学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硕士)实施方案已发布,报名起止时间为:2022年6月24日至2022年6月30日24时。考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image.png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文件规定,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硕士)18名。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学校简介

  河南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省部共建高校。创立于1912年,始名河南留学欧美预备学校。1942年改为国立河南大学。1984年恢复河南大学校名。2008年10月,进入省部共建高校行列。2016年9月,入选国家“111计划”。2017年9月,入选首批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2022年3月,再次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行列。拥有文、理、工、医、农等12个学科门类,36个学院(教研部),99个本科专业,4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9种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生物学入选国家一流建设学科,化学、材料科学、临床医学、工程学、植物学与动物学、药理学与毒理学、环境科学与生态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农业科学等9个学科进入ESI世界排名前1%。现有教职工4600余人,其中专兼 职院士22人,长江学者、国家杰青等领军人才59人。全日制在校生近5万人。拥有国家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野外观测研究站1个、国家重点社科研究平台2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3个,教育部和农业部重点实验室(中心)5个,省级科研平台68个;建有教育、研究、培训基地4个。目前,主要在开封明伦校区、金明校区和郑州校区等三个校区办学。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分管人事工作副校长任组长,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相关学院(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信息发布、资格审查、考试考核组织、手续办理等工作。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河南大学2022年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硕士)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2021、2022年毕业的国内外知名高校硕士研究生,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其他条件;

  7.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近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国家和我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1.本招聘方案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同时发布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网址http://hrss.henan.gov.cn)和河南大学网站(网址http://www.henu.edu.cn)。发布时间为2022年6月7日至2022年6月15日。

  (二)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可将报名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见附件1),邮件标题注明:“应聘河南大学员额制工作人员+本人姓名”。报名起止时间为:2022年6月24日至2022年6月30日24时。

  应聘人员须按照格式要求提交如下报名材料:

  1.《河南大学2022年员额制工作人员(硕士)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

  2.个人求职简历,详列本人从大学至今的学习工作经历;

  3.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为一个PDF文档);

  4.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及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为PDF文档);

  5.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及学历认证报告,未取得硕士双证的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院出具的按期毕业证明(扫描为PDF文档);

  6.各学习阶段学业成绩单(扫描为PDF文档);

  7.学习和工作期间代表性科研成果、重要的获奖证书和荣誉证书(论文论著、专利须为正式发表、出版、授权的,扫描为PDF文档);

  8.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为PDF文档)。

  以上材料提供不齐全或格式不符合要求者视为报名无效。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按学校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参加招聘。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下,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相关信息将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主要为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等。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采取闭卷形式进行,学校不指定复习教材。笔试地点及考场安排请及时关注我校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栏。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若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分数并列的共同进入面试。面试时,若招聘岗位因人员缺考形不成竞争,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若同一招聘岗位有2人(含)以上到场,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面试环节全程录像。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面试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和要求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体检由我校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具体考察方式及要求将另行通知。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六)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经学校研究后确定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员额制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招聘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1-22822703(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1-22866053(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0371-69690394(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事业处)

  附件>>>点击查看

  1.河南大学2022年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硕士)一览表

  2.河南大学2022年员额制工作人员(硕士)招聘报名表

2022年河南大学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硕士)实施方案【18名】.doc


本网声明

1.本网信息仅供参考,为降低投资风险,建议您在学习投资前多做考察咨询、多对比分析。具体信息请以该品牌官方信息为准。

2.本网信息来源于网络,本网对此不承担任何相关连带责任。

3.本网对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从任何与本网站有关服务所获得的资讯、内容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的正确性、真实性或可靠性;并且对于您通过我方平台广告、资讯或要约而展示、购买或取得的任何产品、资讯或资料,本网站亦不负品质保证的责任。您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产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网对任何使用或提供本网站信息的商业活动及其风险不承担任何责任。

4.关于网站极限词失效协议:本网站全力支持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实施的“极限化违禁词”相关规定,且已竭力规避使用“违禁词”。故即日起凡本网站任意页面含有极限化“违禁词”介绍的文字或图片,一律非本网站主观意愿并即刻失效,不可用于客户任何行为的参考依据。凡访客访问本网站,均表示认同此条约!感谢配合!

5.本网所有信息均来源于网络,如您发现页面有任何违法或侵权信息,欢迎向本网举报并提供有效线索,我们将认真核查、及时处理。沟通热线:13309699841

备案号:皖ICP备18000787号-5
备案查询地址: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