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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浙江温州市瓯海区第一批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46人公告

更新时间:2024-12-22 17:06:10发布时间:2022-10-31 11:39:45

2022年温州市瓯海区第一批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浙委办发〔2018〕20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6名专职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身体健康。

(二)岗位具体条件

1.普通专职社区工作者37名

(1)具有温州市户籍,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凭生源地户籍报名(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6月29日以后出生)。

2.面向退役军人5名

从瓯海区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高中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6月29日以后出生)。重点优抚对象、进藏兵、艰苦地区和特类岛屿退役士兵,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6年6月29日以后出生)。

3.面向残疾人1名

(1)具有瓯海区户籍;

(2)具有四级残疾证(限于下肢肢体残疾),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6月29日以后出生)。取得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资格证书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6月29日以后出生)。

4.面向全国引进优秀社工人才3名

(1)户籍不限;

(2)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6月29日以后出生);

(3)符合以下条件之一:①具有国家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资格证书;②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社会工作专业;③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④有担任两个任期及以上社区主职干部经历,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29日—2022年7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瓯海区民政局(瓯海大道900号14号楼1001室),报名咨询电话:0577-88534786。

3.报名所需材料:

(1)《2022年温州市瓯海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1),单寸免冠近期彩照3张。

(2)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退伍证明、残疾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查询并自行打印)和岗位要求须提供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定向生、委培生需提供有关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现场报名所需材料的提交统一截止到2022年7月1日17时00分,逾期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工作人员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通过后,取得笔试资格。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持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于2022年7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瓯海区民政局(瓯海大道900号14号楼1001室)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未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计划核减

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比例达不到1:1.5,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四)笔试科目及时间

笔试时间:2022年7月16日。

上午9:00—10:00《综合知识》,主要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及社区工作知识等,总分100分。

上午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总分100分。

笔试成绩设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体检。

根据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两个科目考试连续进行,试题合订为一个题本。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五)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笔试成绩=《综合知识》×50%+《综合应用能力》×5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按招聘计划数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遇笔试成绩同分的,以《综合知识》高者优先;如再相同,按以下次序优先确定:(1)持有国家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者;(2)持有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者;(3)村(社区)干部或专职社区工作经历年限高者;(4)学历高者。优先次序后,仍为并列的,另行加试)。

(六)体检、考察

入围体检的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如有体检、考察自动放弃或不合格的,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七)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瓯海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ouhai.gov.cn/)上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统一分配,由各街道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须服从组织安排,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到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不按规定时间提交的,取消聘用资格。非全日制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已经取得毕业证书。

三、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和规定执行。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笔试现场组织工作。

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注意事项

1.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套用“三岗十八级”工资标准。

2.符合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的,应在三年内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3.凡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统一截止为2022年6月29日。

4.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

6.招聘相关事宜均在瓯海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ouhai.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及时登录查询。

7.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8.本次招聘拟聘用对象公示后不再递补。

9.本次招聘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

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组织部

温州市瓯海区民政局

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0日

附件1:2022年温州市瓯海区第一批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附件2:2022年温州市瓯海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考试防疫须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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