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今日支付宝扫码大红包
当前位置: 培训一点通 > 新闻资讯

2022年北京理工大学事业编制相关岗位毕业生招聘启事

更新时间:2024-12-22 22:11:46发布时间:2023-02-01 17:35:33

北京理工大学2022年事业编制相关岗位毕业生招聘启事

 

为建设培养一支符合“双一流”建设需要的教职工队伍,北京理工大学事业编制专职实验、管理职员岗位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2022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含博士后)。

一、招聘岗位

详见北京理工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rszhaopin.bit.edu.cn/zp.html#/)。

二、应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2022年度海内外高水平大学优秀应届毕业生(含博士后),培养方式为统招统分,满足就业派遣及进京落户条件,原则上应于2022年7月及以前取得学历学位。对于留学回国人员,国(境)外学习经历还应大于365天;

3.英语口语水平良好,大学英语六级425分及以上,或通过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或雅思(6.0以上)、托福(85以上)。对在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家获得本科或博士学历学位的人选不做要求。对有特定语种要求的岗位,语言水平要求可参考英语相同水平要求执行;

4.满足具体用人单位所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任职要求。

专职实验岗位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博士研究生;

2.身心健康;

3.具有实验教学、实验室及仪器设备管理经验和在各类实验实践创新活动比赛中取得良好成绩者优先考虑。

管理职员岗位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2.熟练使用各种计算机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

3.身心健康,热爱高校教育管理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服务奉献意识,具有较强的执行力、组织协调能力、表达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岗位为事业编制岗位。

学校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新入职教职工可享受一次性青年教职工津贴。

四、招聘程序

专职实验岗位招聘程序:网上报名→审核推荐、初选面试→英语口语测试、心理测试→校级面试→体检、政审、公示

管理职员岗位招聘程序:网上报名→审核推荐→岗位胜任力测试→实习考察→英语口语测试、心理测试→校级面试→体检、政审、公示

五、应聘办法

应聘者可登陆北京理工大学人力资源部网站(http://renshichu.bit.edu.cn/),阅读招聘启事。同时请登陆北京理工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rszhaopin.bit.edu.cn/zp.html#/)进行网上报名,注册后填写个人简历并应聘相应岗位。

应聘时请注意,务必在“简历附件”中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包括但不限于:国家认可的所有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英语水平证明、最后学历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留学归国人员还应提供出入境记录。

六、其他

1.出现以下情况,学校将不予或取消录用:

(1)非统招统分毕业生;

(2)提交虚假应聘材料的;

(3)体检、口语测试、心理测试、政治审查等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4)不满足就业派遣及进京落户条件的;

(5)拟聘用人选放弃聘用的;

(6)未在规定时间签订三方协议或未按时报到的;

(7)拟聘人选公示结果有异议影响聘用的;

(8)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

(9)用人单位违反学校公开招聘政策接收的毕业生;

(10)导致影响聘用的其他情形。

对于不如实申报自身情况,违反学校规定的已被录用毕业生,学校将上报上级单位取消录用资格,已办理进京落户的取消落户资格。

2.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应聘人员应自行及时上网查阅各项公告公示事宜,因应聘人员本人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3.考生报名时上交材料将不予退还。

七、招聘时限

报名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1日。

八、联系方式

招聘联系人:朱老师、姚老师

招聘联系电话:010-68912334

系统联系电话:010-68913013

 





本网声明

1.本网信息仅供参考,为降低投资风险,建议您在学习投资前多做考察咨询、多对比分析。具体信息请以该品牌官方信息为准。

2.本网信息来源于网络,本网对此不承担任何相关连带责任。

3.本网对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从任何与本网站有关服务所获得的资讯、内容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的正确性、真实性或可靠性;并且对于您通过我方平台广告、资讯或要约而展示、购买或取得的任何产品、资讯或资料,本网站亦不负品质保证的责任。您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产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网对任何使用或提供本网站信息的商业活动及其风险不承担任何责任。

4.关于网站极限词失效协议:本网站全力支持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实施的“极限化违禁词”相关规定,且已竭力规避使用“违禁词”。故即日起凡本网站任意页面含有极限化“违禁词”介绍的文字或图片,一律非本网站主观意愿并即刻失效,不可用于客户任何行为的参考依据。凡访客访问本网站,均表示认同此条约!感谢配合!

5.本网所有信息均来源于网络,如您发现页面有任何违法或侵权信息,欢迎向本网举报并提供有效线索,我们将认真核查、及时处理。沟通热线:13309699841

备案号:皖ICP备18000787号-5
备案查询地址: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