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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天津市幼儿师范学校招聘方案

更新时间:2024-12-24 03:57:57发布时间:2023-02-13 11:10:57

天津市幼儿师范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确保我校2022年招聘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市教委关于进一步规范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津教委规范〔2017〕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以下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一、学校简介

天津市幼儿师范学校成立于1951年,是新中国成立后全国最早建立的幼儿师范学校,是天津市教委直属全日制学校,在本市及全国有着广泛的知名度与影响力。学校一直以“矢志从教、为人师表”为校训,以“严谨、勤奋、求实、开拓、创新”为校风,为本市及全国培养出一大批学前教育专业优秀人才。

二、招聘原则

我校2022年招聘工作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计划

我校2022年拟招聘生物教师1名,英语教师1名,体育教师1名,教育学教师1名,校医1名,教育技术人员1名,网络管理人员1名,图书档案管理人员1名。

应届高校毕业生指2022届毕业生,以及含2020、2021年毕业后未就业,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2020、2021、2022年毕业生能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专业范围参照教育部发布的专业目录)和工作技能;

6.应聘教师岗位人员须持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校医、教育技术人员、网络管理人员、图书档案管理人员除外)。教师资格考试受疫情影响地区考生可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查询网页界面截图(“受到疫情影响”一栏标注为“是”),经招聘单位审核确认后参加有关教师岗位公开招聘,经笔试、面试被确定为拟聘人选的,在单位聘用时签订聘用合同(可先上岗从事辅助教学工作)并约定一年试用期(自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一年),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7.本科生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即1996年6月24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91年6月24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6月24日及以后出生)。

8.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后附的《2022年天津市幼儿师范学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招聘计划表》)。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在读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3.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7.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三)各岗位具体报考条件见附件一《2022年天津市幼儿师范学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招聘计划表》。

五、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制定和上报招聘方案

我校在经过核准备案的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制定招聘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二)发布招聘公告

待招聘方案批复后,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2022年6月17日-2022年6月28日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jy.tj.gov.cn/)、天津市幼儿师范学校官网(http://tjnspe.tj.edu.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三)报名

1.网上报名

①时间:2022年6月24日9:00 -6月28日17:00

②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

2.缴费、打印准考证

在有效时间内报名且审核通过人员于6月24日9:00-6月30日17:00完成网上缴费,7月7日9:00后从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到缴费截止时,如岗位招考计划数与报考确认人数的比例低于1:5,取消该岗位招聘。

(四)考试

1.笔试:(具体时间安排请考生关注天津市幼儿师范学校官网和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通知。)

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

考试时考生需持身份证、准考证于规定时间到相应地点参加笔试,缺少任一证件均不得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笔试视为本人放弃应聘。(按当时疫情防控需要,考生须符合我市防疫各项要求方可到校,到校全程佩戴口罩并遵守学校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

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两科,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专业能力和综合能力。两科总计100分(其中专业知识满分60分,综合知识满分40分),分值统计到小数点后第一位。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总分相同人员,以专业知识成绩高者排前。

未按时参加笔试视为本人放弃应聘。笔试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应聘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个人登录界面进行查询。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出现放弃面试的考生,从报考本职位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2.面试:(具体时间安排请考生关注天津市幼儿师范学校官网和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通知。)

进入面试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我校进行资格审核:

①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②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或档案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应届毕业生推荐表原件;③个人简历及简历中所涉各类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④持有相应岗位的资格证(应聘人员须持有相应岗位的资格证。招聘过程中,如尚未取得所应聘岗位资格证,需提交相应岗位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合格证明。若入职前依旧未按时提交相应岗位的资格证,则取消入职资格)⑤未就业证明(包括但不限于社保证明)及个人承诺原件。⑥本科及研究生阶段的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

教师面试分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现场授课,第二部分是答辩。由考官根据现场授课表现和答辩情况给出分数,面试总成绩按现场授课和答辩得分6:4的比例汇总得分,满分为100分,分值统计到小数点后第一位。60分为及格线,不及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其他岗位面试内容为相关岗位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分值统计到小数点后第一位。60分为及格线,不及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计分:面试超过及格线的考生,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分值统计到小数点后第一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较高者排前。总成绩在天津市幼儿师范学校官网(http://tjnspe.tj.edu.cn/)公布。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我校指定的市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因应聘者本人自动放弃或非因组织原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从超过及格线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依据应聘者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后,将考察结果形成书面材料。

(七)公示

我校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信息发布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与备案

拟聘人员须携带学校通知要求的材料按照学校要求的时间完成报到手续。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并办理备案手续。拟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或其他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从超过及格线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六、纪律与监督

(一)我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学校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情况,实行回避。

(二)我校2022年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坚决制止下列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学校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违反招聘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校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时间调整的,调整通知在天津市幼儿师范学校官网(http://tjnspe.tj.edu.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27414351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27465930

天津市幼儿师范学校

附件:《2022年天津市幼儿师范学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招聘计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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