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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泰顺县公安局拟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3人公告

更新时间:2025-03-13 03:58:17发布时间:2023-02-27 12:58:59

泰顺县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有关规定,泰顺县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若干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3名(以男性为主),其中特警大队20名、交警大队8名、派出所5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具有较强的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纪律观念强,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87年6月14日至2004年6月24日出生),高中及以上学历。

(三)身心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四)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有相同工作经验者、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医疗救护等专业技能的人员,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以及在职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五)下列情形不得报考: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的;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本款所述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以及长期一起生活的其他亲属。

三、招聘程序

01报名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6月15日—6月25日(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报名地点:泰顺县公安局政治处(罗阳镇廊桥大道110号10楼1011室)。

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退伍证、驾驶证、学习或工作期间获得的荣誉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2)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高中学历无需学信网报告),(3)个人征信报告(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审批中心等可打印),(4)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3张。

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02理论和体能测试

1.理论和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及评分标准》,共设三个项目,有一项不达标者即为不合格。男子体能测试项目:100米、1000米跑、立定跳远。女子体能测试项目:100米、800米跑、立定跳远。

3.理论测试:时事政治、基本法律知识、文字写作(不指定参考资料或考试大纲),满分100分,采用闭卷形式,考试时间90分钟。

4.面试: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面试对象。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5.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根据成绩,按岗位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遇成绩同分的一并列入体检、考察。

03体检及政审

1.体检对象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相关费用自理。

2.体检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体检结果仅作为本次招录的依据。

3.体检合格后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04录用及待遇

(一)经体检、政审,拟录用人员由泰顺县公安局政治处组织培训,培训合格后进行试用,试用期满后正式聘用。聘用人员按照劳务派遣方式和泰顺县泰宁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用工劳动合同。

(二)录用人员年薪根据相关规定执行,并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三)警务辅助人员实行半军事化管理,日常考核管理安排由用人单位具体负责实施。

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泰顺县公安局所有,咨询电话:0577-67565239。

泰顺县公安局

202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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