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市临平区运河街道招聘劳务派遣编外用工40人公告
杭州市临平区运河街道招聘劳务派遣编外用工公告
因工作需要,杭州市临平区运河街道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编外用工40名,工作地点:杭州市临平区运河街道辖区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及条件
序号 |
岗位 |
招聘 人数 |
年龄 要求 |
性别 要求 |
专业 条件 |
报考 条件 |
1 |
平安巡防队员1 |
9 |
18-35周岁 |
男性 |
不限 |
浙江省内户籍;学历高中及以上;不得有纹身;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其他不宜从事平安巡防工作的情况;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含)以下。 |
2 |
平安巡防队员2 |
1 |
18-35周岁 |
女性 |
统计、审计、会计专业 |
浙江省内户籍;学历大专及以上;不得有纹身;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其他不宜从事平安巡防工作的情况。 |
3 |
办公辅助1 |
21 |
18-35周岁 |
不限 |
不限 |
浙江省内户籍;学历大专及以上;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文字表达能力,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 |
4 |
办公辅助2 |
3 |
18-35周岁 |
不限 |
不限 |
浙江省内户籍;学历本科及以上;有招商工作经验优先。 |
5 |
办公辅助3 |
1 |
18-35周岁 |
不限 |
统计、审计、会计专业 |
浙江省内户籍;学历本科及以上;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
6 |
办公辅助4 |
5 |
18-35周岁 |
不限 |
建筑、规划、土木工程专业 |
浙江省内户籍;学历大专及以上;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文字表达能力,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适合男性。 |
注:年龄计算截至2023年2月28日,即1988年2月28日及以后出生。户籍和相关资格取得时间截至2023年2月28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三)欺压群众、横行霸道,涉及“村霸”、宗族恶势
力、黑恶势力,群众反映强烈的;
(四)有违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行为的,组织或参与邪教组织、非法宗教活动的;
(五)有其他不得聘用情形的。
同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一)有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以及近5年内有严重损害生态环境行为被查处的;
(二)煽动、组织、参与非法上访,或长期无理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三)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撤销的;
(四)因聚众赌博、嫖娼等被处以治安拘留及以上处罚;或有酒驾、醉驾记录和涉毒问题的;
(五)道德品行低劣,影响较坏,在群众中没有威信的;
(六)体表有文身的;
(七)有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
二、招聘原则及程序
要求报名人员爱岗敬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联合审查、公示等程序后择优录用(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3月8日至3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杭州市临平区运河派出所205办公室(运河街道湖潭路132号),咨询电话:0571-86213001(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3.现场报名所需材料:
现场填写《运河街道编外用工应聘登记表》、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属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1寸照3张,退役军人需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人员提供的复印件应当清晰完整,报名信息与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有提供的电子材料模糊不清难以辨认、材料不全重要信息无法证实、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等的,取消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截止后,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缺失或不实的,审核不予通过。招聘计划数与有效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原则上不开考或酌情核减招聘计划。
(三)笔试和面试
1.笔试: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笔试环节,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内容主要为综合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基本法律知识等。报名人员须凭有效期内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科目一门,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及联合审查
面试考核后,将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折算个人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或审查不合格的,在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综合成绩同分,按照笔试成绩高的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体检、审查结论为合格的报考人员名单,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拟聘用对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批准聘用的人员应按时上岗,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其他事项
1.被录用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参照运河街道编外用工相关规定执行。
2.此次报名将对考生所提交的个人资料予以保密,不会将考生登记的个人信息用于与招聘无关的其它用途,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3.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或有其他不当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4.严格执行报考回避制度。报考回避的亲属关系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不得报考。
5.招聘人员具体岗位由街道统一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