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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四川成都东部新区面向高校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30人公告

更新时间:2024-12-22 22:44:08发布时间:2023-03-06 14:45:42

关于成都东部新区2023年面向高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结合工作需要,成都东部新区2023年面向高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30名。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都东部新区简介

成都东部新区位于龙泉山东侧、沱江之畔,是国家向西向南开放的新门户、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新平台、成德眉资同城化的新支撑、新经济发展的新引擎,高水平建设成都东部新区是四川省委省政府、成都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实现“成都东进、重庆西扩”的重大部署。

自东部新区设立以来,城市建设发展取得丰硕成效,天府国际机场投运,天府奥体公园加快建设,成都七中东部学校成功引进,四川大学华西东部医院顺利筹办。2025年,预计总人口80万,地区生产总值达800亿元;2035年预计总人口达160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3000亿元。

二、招聘范围

符合招聘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且取得相应学历及学位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且经认证获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本次招聘不含定向、委托培养或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学生。

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2023年毕业的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在入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岗位所需较高的知识或技能。

2. 作风朴实,诚实守信,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3. 18周岁以上,博士毕业生在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毕业生在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人员相应放宽两岁。

4.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加入中国共产党(含预备党员);

(2)获院系级及以上荣誉或奖励(含奖学金);

(3)担任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

上述条件均须在报名前取得,其中(2)、(3)项条件须在大学或研究生就读期间取得。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 符合招聘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 在校期间受过处分;

4. 有违法、违纪行为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5. 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6. 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 2023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在读的高校毕业生或国(境)外留学人员;

8. 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工作待遇及发展空间

(一)本次招聘人员入职后将具有事业编制,统筹安排到新区各局(部)综合管理、产业推进、招商引资、经济发展、金融商务、城市建设等岗位工作,实行多岗位、多职责锻炼。

(二)本次招聘人员约定试用期1年;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转正定级(原则上,博士研究生确定为七级管理岗位、硕士研究生确定为八级管理岗位)。

(三)本次招聘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驻点城市拟设在北京、南京、深圳等地,招聘程序包括报名、资格审查、初筛、笔试、终面、签约、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

(一)公布招聘信息

在成都东部新区官网(http://dbxq.chengdu.gov.cn/) “政务公开—基本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栏目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与地点

本次招聘拟于2023年3月中上旬在北京、南京、深圳、上海设点报名,应聘人员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地点参加。具体报名时间和地点等安排将在成都东部新区官网(http://dbxq.chengdu.gov.cn/)和“成都东部新区”微信公众号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公告通知,因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网站查阅相关公告通知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2.如受不可抗力影响,相关时间地点安排根据实际情况作调整,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相关网站信息。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应聘人员现场提交以下资格初审材料:

(1)《成都东部新区2023年面向高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报名表》一式2份(须电脑填写并打印),《报名表》在招聘公告附件中下载。

(2) 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留学人员提供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以上材料需记载明确毕业院校、学历学位层次及毕业时间。

(4)党员、荣誉奖励或学生干部等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要校验原件,收取复印件(应聘人员所交资料不予退回,请备份留存)。

(三)资格审查及初面

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个人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初面。初面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等基础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在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初面成绩从高到低,按照笔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

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初面通过的应聘人员参加笔试,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若因应聘人员本人原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笔试

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通知,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要考查考生的阅读理解、综合分析、解决问题、文字表达等能力。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终面人数与招聘人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终面,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可放宽至2:1;仍达不到2:1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

(五)终面

具体终面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与东部新区工作岗位的匹配度、与组织文化的匹配度。应按要求携带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及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参加终面。终面成绩低于80分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场参加终面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不影响开考。

(六)签约

三个驻点城市招聘专场的开展时间顺序为优先拟聘顺序。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签约人员名单,签约的时间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如面试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下同)。应聘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下一个招聘专场根据上一个招聘专场结束后剩余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依次组织招聘程序。

(七)体检

体检时间和地点详见体检通知。体检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八)考察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政治素质、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和道德品行、社会信用记录,深入了解应聘人员现实表现、专业特长。学业成绩、参加社会活动、遵纪守法、心理素质,是否符合招聘范围和招聘条件、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

(九)公示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东部新区官网有关栏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人员的拟聘资格。

(十)聘用及入职

1.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内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2. 应聘人员按招聘单位通知时间,持毕业证、学位证和要求的其他资料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且无正当理由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或不报到的,取消聘用。

(十一)其他

招聘期间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未按要求参加签约、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按照终面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终面成绩低于80分的,不递补)。

六、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平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成都东部新区纪工委、监察工委的全程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监督举报:成都东部新区纪工委监察工委,028-86360227;考生问询应聘相关信息请拨打招聘电话咨询,028-81337655。

附件:成都东部新区2023年面向高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成都东部新区党群工作部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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