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西华大学招聘事业编制辅导员60人公告
西华大学2023年4月公开考试招聘事业编制辅导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教育厅备案,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60名事业编制辅导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省人社厅)官网[http://rst.sc.gov.cn,下同]“人事考试”专栏、四川省教育厅官网[http://edu.sc.gov.cn,下同]和西华大学[http://www.xhu.edu.cn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单位地址 |
主要职能 |
西华大学 |
核定收支定额补助 事业单位 |
成都市金牛区土桥金周路999号 |
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及技术推广 |
附招聘单位简介
西华大学是四川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始建于1960年,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重点支持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四川省首批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学校现有校本部、彭州、人南、宜宾四个校区,校园面积近4000亩。现有21个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4.5万余人,举办有工、理、管、法、经、艺、文、教、农、医等10个学科门类,拥有2个省一流学科、8个省级重点学科,39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具有面向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
学校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师资力量不断壮大。拥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1000余名,其中,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四川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等150余人次。其他详细情况请在西华大学网站上查阅。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完全符合附件1《西华大学2023年4月公开考试招聘事业编制辅导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23年7月31日及以后毕业的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人员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人员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要求相符。
(4)中小学教师报考人员,须征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报考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名额
(一)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60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二)学校对招聘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到校工作从签订聘用合同时间起,应履行6年基本服务期。
四、报名、缴费、公布岗位调减及退费
本次公开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事考试基地网(http://www.jdpta.com/,下同),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3日9:00至4月14日17∶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须知。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
本次公招我单位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考生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后所列“报名咨询电话”向西华大学进行咨询。报考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西华大学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报送省教育厅前我单位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如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需调整考试日程,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按网站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西华大学2023年4月公开考试招聘事业编制辅导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人员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上传相片。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系统自动进行审查,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4.打印报考信息表。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人员,须及时登陆四川人事考试基地网报名系统,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二)缴费
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的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此次笔试缴费50元。通过网络报名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人员。缴费时间:2023年4月3日9:00至4月15日17:00,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以缴费为准)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我校按照政策规定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如有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我校于4月17日在西华大学人事处网站向社会公布。
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四川人事考试基地网将通过网络平台退还笔试考务费到其支付账号。
(四)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23年4月19日至4月21日前登录四川人事考试基地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当天,报考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结合西华大学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面试成绩=面试成绩×100%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 + 面试总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1科,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笔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时间为150分钟,笔试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范围
笔试范围主要为报考岗位的专业知识或岗位职业基本要求。
笔试考试范围:《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第三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22年2月出版,主编:郑永廷;国家、四川省关于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辅导员队伍建设相关文件、重要时政和学校校情等内容。
3.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暂定于2023年4月22日进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人员,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于2023年5月16日17:00前在西华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报考人员请自行登录查询。对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报考人员,可于成绩公布后5月17日中午12:00前发送电子邮件至:renshi@mail.xhu.edu.cn,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23年5月18日17:00前在西华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
5.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三支一扶”及“特岗教师”人员按《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规定加分;“西部志愿者”人员按《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23年4月17日16∶00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交西华大学人事处人力资源科(地址:成都市郫都区红光大道9999号西华大学行政楼311,联系电话028-87720101/87723568),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西华大学按公告和有关政策规定加分。
(二)面试
1.面试方式。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我校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及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西华大学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23年5月18日前由我校在西华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资格审查的参考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人事考试基地网站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粘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在读证明或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为准。不符者,西华大学将取消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证书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按有关规定由西华大学统一组织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拟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若报考人员毕业证所载专业名称属于一级学科下属自设专业的,需提供毕业学校开具的关于自设专业的专业代码及隶属何类学科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应届毕业生提交由毕业学校(单位)学生工作部门(含研究生工作部门)出具的学生干部证明;非应届毕业生提交由工作的学校学生工作部门出具的从事辅导员工作证明以及考核合格证明。
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一张(贴面试通知书用);
报考人员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
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所有岗位①-⑥项为必备材料(在职人员须提供第⑦项)。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我校根据报考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在面试资格审查当日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学校人事处发给《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如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报考人员面试缺考或放弃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5.面试主要范围。
包括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和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等方面。
6.面试成绩公布。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人员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西华大学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西华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同时公布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西华大学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西华大学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西华大学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考核
西华大学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心理健康测评在体检当日由西华大学组织)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核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的报考人员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西华大学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四川省教育厅官网、西华大学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报送省教育厅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毕业学校、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基本情况,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省教育厅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拟确认人员的材料报送省教育厅后,因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人员由西华大学通知报送以下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省教育厅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毕业两年内尚未就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应提供有效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未就业证明。
3.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西华大学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负责对拟聘人员报考资格条件进行最终审核确认。审查审核合格并经我单位党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后,将汇总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根据有关规定和我单位报送的人员材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确认。
通过省教育厅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
用人单位凭确认复函,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西华大学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社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西华大学在西华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公告。因报考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3.本单位和省教育厅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028-87720101/87723568(西华大学人事处)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28-86740101(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监督电话:
028-87720011(西华大学纪委办公室)
028-86110025(四川省教育厅人事与教师工作处)
附件
西华大学2023年4月公开考试招聘事业编制辅导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岗位编码 |
招聘对象范围 |
其他条件要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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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
年龄和工作经历要求 |
专业条件要求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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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校区专职辅导员岗位(男宿舍值班) |
10 |
230101 |
面向社会招聘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
1.应届毕业生应于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须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 2.非应届毕业生须具有2年以上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应于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不限 |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工作地点:宜宾校区 |
需长期在男生宿舍值班 |
|
宜宾校区专职辅导员岗位(女宿舍值班) |
10 |
230102 |
需长期在女生宿舍值班 |
|||||
郫都、彭州校区应届专职辅导员岗位(男宿舍值班) |
10 |
230201 |
面向社会招聘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
报考人员应于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须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 |
不限 |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工作地点:郫都校区、彭州校区 |
需长期在男生宿舍值班 |
|
郫都、彭州校区应届专职辅导员岗位(女宿舍值班) |
10 |
230202 |
需长期在女生宿舍值班 |
|||||
郫都、彭州校区非应届专职辅导员岗位(男宿舍值班) |
10 |
230301 |
面向社会招聘具有辅导员工作经历、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
报考人员须具有4年以上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应于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8年以上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放宽至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不限 |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工作地点:郫都校区、彭州校区 |
需长期在男生宿舍值班 |
|
郫都、彭州校区非应届专职辅导员岗位(女宿舍值班) |
10 |
230302 |
需长期在女生宿舍值班 |
注: 1.本表各岗位相关的其他条件及要求请见本公告正文。
2.报考人员本人有效学位证和毕业证所载学位和学历,须完全符合其所报岗位“学历学位”的条件要求。
3.主要学生干部包括:校院两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部长(含副部长)、党支部书记或班级班长、团支部书记及以上职务。
4.报考人员担任学生干部的证明须由毕业学校(单位)学生工作部门(含研究生工作部门)出具;从事辅导员工作的证明由工作的学校学生工作部门出具。
西华大学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