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吉林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47人公告
2023年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适应长春国际汽车城高质量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提供岗位30个,共招聘工作人员47名。其中,党群工作部1名、党政办公室1名、经济发展局2名、财政局4名、建设局5名、建设工程服务中心5名、农业农村局2名、一汽丰田项目服务局1名、社会事业管理局1名、审计局1名、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3名、城市管理局3名、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5名、就业服务局1名、土地收购储备中心1名、会计集中核算中心3名、政府采购中心1名、财政投资评审中心3名、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4名。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2月28日至2005年2月28日期间出生)。获得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满足工作经验等相关条件的可以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月28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岗位条件
1.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等相关条件详见附件。
2.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汽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或用人权限部门同意,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2.服务期限已满或无服务期限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或用人权限部门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4.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2024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3年毕业生);
5.两年内从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辞职的人员;
6.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9.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
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站:https://qzpta7.chinasyks.org.cn:18443/cn_ccjjkfqgkzp/index.html#/index。
报名时间:2023年3月6日9:00至2023年3月16日14:00,14:00准时关闭报名系统。具备资格条件的考生须登录报名网站,按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并按所学专业、岗位要求慎重选择相应报考单位、报考岗位。注册后,须完善个人信息,并上传近6个月内蓝底免冠正面证件照。个人信息填报完毕后,可点击提交,提交成功后,所填报的信息将无法更改。
考生在填报个人信息时,必须仔细比对个人信息与岗位的年龄限制、学历学位、所学专业以及个人照片等相关要求是否相符,错报、漏报、瞒报上述信息的,责任自负。
报名结束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考生上传信息进行网上初审,请考生及时关注审核进度。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下载打印时间,2023年3月31日9:00至2023
年4月2日9:00截止。
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并输入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即可自行打印《准考证》;笔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等在准考证上注明。没有《准考证》的,不得参加笔试和面试。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报名要求
1.考生只允许报考本公告中的一个招聘岗位,本人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要与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一致。
2.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
3.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者考试的视为无效。
4.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招聘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考试工作由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2023年4月2日(星期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需对笔试时间、考点及有关工作安排进行变更,会提前通过公告的形式予以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
3.携带证件材料。考生笔试时必须携带:(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2)本人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以上材料缺一不能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含),未达到合格线者不具备面试资格。
5.成绩查询。2023年4月10日,可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查询。
6.其他事项。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先报考后审查的原则。资格审查工作由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具体时间、地点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上通知。资格审查时,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条件要求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须提供上述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必要时主管部门可以调阅考生人事档案。由委托代理人代为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单位当场与考生本人进行核实。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1.时间及地点。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另行公布(http://www.caida.gov.cn/)。
2.面试人选确定。通过参加笔试进入面试的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3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
3.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为8分钟。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相关专业知识、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不得作为拟聘人选。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5.拟聘人选确定。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最终成绩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同一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1:1比例内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拟聘人选。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进行下一轮面试加试。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由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体检合格的,对拟聘用人员遵纪守法、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一轮递补,进行体检、考察。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后,按照相关要求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方式及福利待遇
1.所聘人员为汽开区聘用合同制工作人员,与汽开区人才劳务交流服务中心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参照汽开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核定工资薪酬,享有同等工资福利待遇和职务、职级晋升资格,参与所在单位的年终考核。档案由党群工作部管理。
2.对所聘用的“双一流”高校(具体以《教育部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中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为准)应届本科生一次性给予安家补助费用3万元,硕士研究生一次性给予安家补助费用5万元,博士研究生一次性给予安家补助费用8万元,所聘人员服务期3年(含试用期1年),服务期未满离职需全额返还安家补助费用。(应届毕业生不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的毕业生)
3.所聘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可办理随迁落户。
八、建立退出机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规定程序对聘用制人员予以辞退,解除聘用劳动合同:
1.年度考核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
2.严重违反汽开区人事管理规定或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受到责任追究的。
3.不履行合同义务,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4.工作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聘用方和党工委、管委会造成重大损害和恶劣影响的。
5.不能胜任现有岗位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及不适合工作的。
九、注意事项
(一)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相关要求及工作调整信息将通过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公告,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二)考生对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或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有不明之处,请及时与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
(三)考生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予以追究相关责任。
(五)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招聘工作组织实施单位的工作人员,必须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给予严格保密;对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相关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认定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431-81501600
0431-81501673
附件1:2023年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附件2:工作经历证明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