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筹推进教育脱贫攻坚工作
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重要决策部署,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紧扣“两不愁三保障”,聚焦南疆四地州深度贫困地区,推进责任、政策、工作“三落实”,为全面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统筹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奠定坚实基础。
做到“四个重视”,履行政治责任。重视理论引导,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重大决策部署纳入教育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纳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学习内容,纳入基层党组织每月学习计划,引导全体干部深刻领会、准确把握。重视组织领导,建立由自治区分管领导牵头、教育厅主要领导负责、分管厅领导包联、责任处室包抓,地县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实施的工作责任制。重视顶层设计,出台《自治区脱贫攻坚教育扶贫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系列政策措施,统筹编制自治区、南疆四地州、22个深度贫困县(市)“1+4+22”教育脱贫攻坚三年实施方案,制定43个有脱贫攻坚任务的非贫困县教育脱贫攻坚方案,分解落实教育部与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脱贫攻坚合作备忘录任务措施。重视工作基础,聚焦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动态建立全区105.6万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台账,确保实名制“到县、到乡、到村”“到校、到班、到人”。印发《自治区教育脱贫工作口袋书》,提高教育扶贫干部实战能力。印发教育惠民政策宣传单,覆盖家长群体480余万人。
聚焦“五项重点”,确保政策畅通。聚焦义务教育有保障,实施薄弱学校改造工程和“三区三州”教育脱贫攻坚工程,累计投入195亿元(其中南疆四地州114.5亿元)新建(改扩建)校舍644万平方米(其中南疆四地州412万平方米)。强化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建立政府和教育系统“双线”责任制,将控辍保学工作纳入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无辍学现象。聚焦学生资助应助尽助,完善各级各类教育资助体系,形成以政府为主导,学校、社会广泛参与的“三位一体”资助工作格局,累计拨付各类学生资助资金290亿元,惠及学生2300余万人次。聚焦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各级各类学校坚定不移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全覆盖,在社会层面充分发挥各地党委组织部和教育、扶贫、人社等部门作用,依托“访惠聚”驻村工作队、扶贫第一书记、村级组织、基层干部和职业技能培训等,全力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聚焦教师补充优化,改革招聘制度,下放招聘权限,全区累计补充教师17.1万人(其中南疆四地州10.13万人),安排45亿元专项用于补助南疆四地州自聘教师工资,每年为南疆四地州12万余名乡村教师发放生活补助;推行新教师双向探亲、城乡两套房等优惠政策,切实提高教师待遇。聚焦增强职业教育承载能力,累计投入37.8亿元,支持喀什等5地州28所高等职业院校、103所中等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加大职业教育招生力度,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两个衔接”,打通中职、高职、本科教育相互贯通的人才培养渠道。
强化“三项工作”,推进工作落实。强化项目资金管理,加大投入和统筹力度,建立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价机制,全区约80%的教育扶贫专项资金用于南疆四地州,坚决攻克坚中之坚、解决难中之难。强化挂牌督战包联督导,明确教育厅10名厅领导、26个处室(单位)督战督导责任,对10个未摘帽贫困县进行挂牌督战,对25个摘帽县、44个有扶贫任务的非贫困县进行包联督导,帮助地方及时发现问题,共同解决问题。强化政策落实宣传,在《新疆教育报》、教育电视台等开辟扶贫工作专栏,着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截至2019年底,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全区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有学上、上得起学的目标全面实现,南疆四地州基本实现教育脱贫攻坚预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