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驾校学车报名须知
一、报名须知:
(1)本市及三县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2张一寸普通照片即可
(2)外地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暂住证(暂住证有效期为一年以上)也可先报名,再办理暂住证。
(3)军人,携带军官证、警官证或士兵证,请出具团级以上证明。
注:户籍证明不予受理
二、身体条件:
初次申请驾驶证的学员必须经合肥市驾管所体检站体检合格。(现在驾管所上门服务,可以直接到驾校体检了!)
身体条件:
(1)申请大型客车(A1)、牵引车(A2)、大型货车(B2)的学员,身高必须在155cm以上。 申请中型客车(B1)的学员,身高必须
在150cm以上。
(2)两眼视力不能低于标准视力表0.7或对数视力表4.5(允许矫正)。
(3)无赤绿色盲
(4)两耳分别距音叉50cm,能辨别声音方向。
(5)申请B2证、C1证学员必须四肢、躯干、颈部运动能力正常;申请C2证的学员允许左下肢残疾,而且左、右下肢不等长不超过5cm。
(6)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
(7)下肢: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但左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的,可以申请小型自动档汽车(C2);
三、年龄条件:
(1)大型客车(A1):学员需年满26至50周岁。
(2)牵引车(A2):学员需年满24至50周岁。
(3)中型客车(B1)、大型货车(B2):学员需年满21至50周岁。
(4)小型汽车(C1)、小型自动档汽车(C2):学员需年满18至70周岁。
四、增驾条件
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申请增加中型客车、牵引
车、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申请增加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或者三轮汽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并在
申请前最近连续两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或者取
得驾驶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
2、申请增加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两个记分周期内没有
满分记录;或者取得驾驶大型客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
上,并在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
3、申请增加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五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
有满分记录;或者取得驾驶牵引车准驾车型资格二年以
上,并在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增加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准驾车型:
1、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
2、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3、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的;
4、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有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 速百分之五十以上行为,机动车驾驶证未被吊销
的。
五、有下列情形不能申请驾驶证
1、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
驶疾病的;
2、吸食、注射毒品、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3、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4、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
5、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