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今日支付宝扫码大红包
当前位置:合肥驾校 > 学车文章杂谈>驾校高价收学员承诺45天拿证 半年后仍未考科目二

驾校高价收学员承诺45天拿证 半年后仍未考科目二

来源:合肥驾校编辑:培训一点通发表时间:2014-12-16
相关文章:《合肥6所驾校不合格被停止招生

 粤安驾校高价招收学员,安排去湖南江西考科目一,半年过去仍未考科目二

  (新快报记者 陈海生 见习记者 罗汉章)报名到拿证45天就行,但学费要很高,驾校信誓旦旦。交钱之后,学员才发现要到江西、湖南等地考试。昨日,在广州白云区新市粤安驾校学车的学员大呼上当。由于驾校负责人一度失联,学员们担心学费打水漂,报警处理。昨日,该负责人回应表示,异地考试确实违规,考试的事,他们将负责到底。


有人交上万学费  ○报名

  今年4月,张先生经过一番比对后,来到粤安驾校的新市分校,工作人员向其表示,“快速拿证班只需45天”。

  张先生说,普通班的学费是5000元,但拿证需要一两年。而快速班里又分各种VIP班,学费从6000到1万多元不等。张先生花了6800元,报了“快速拿证班”。“学员当中最高的交了17000元,他们跟我们每个人都是说45天包拿证,但现在没人拿到证。”学员李先生说。

  张先生称,驾校的教练车只有三辆,每次过来只能练习10分钟,或者干脆被教练赶回家。“车都没好好练过,怎么可能45天能拿证呢?”张先生之后找过驾校负责人邓女士,对方告诉他“保守估计三个月可以拿证”。

  ○借钱

  向学员借钱买车

  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驾校负责人还向学员们借钱,一开口就要10万,不成后就说要5万,实在不行,5000也行。学员陈先生说,上个月邓女士打电话给他,说驾校要买车,要弄考试指标,所以找他先借点钱周转下。陈先生说,当时他借了5000元给邓女士,手上还有她写下的欠条。

  “有人借给她11万元,但现在连证都还没拿到,不过驾校后来真的买了车。”张先生说,有个学员借了2万元给老板,说好一个星期后还钱,但迟迟不见归还。那名学员急了,就在驾校连续守了几天,终于把钱拿了回来。

  ○考试

  安排在湖南江西

  到了6月,张先生被告知可以参加科目一的考试了,但需要三天。考个笔试要三天?带着疑问,张先生来到驾校,工作人员给了他一张去湖南郴州的火车票,此时他才知道,原来快速拿证的班是要到外地考试。“我在新市报名,却让我们到外省考试,有种被卖猪仔的感觉。”张先生说。

  去湖南考试,要请三天假不说,伙食住宿还要自己另外出钱。但为了能尽快拿到驾照,张先生只好认了。两个月后,张先生都还没考科目二。9月,张先生找到邓女士,对方表示10月7日有一批。然而日子到了,邓女士又说满员,要等到10月25日。“再后来打电话也不接了。”张先生很是愤怒。

  另有学员告诉新快报记者,他们还被安排到江西考试。“基本上都是在二、三线城市考,路途偏远,可能是那边的指标容易买吧。”学员林先生说。

  驾校回应

  异地考试确实违规 总部会对学员负责

  对于驾校种种蹊跷的表现,学员们表示难以理解。近日,他们听说这个分校的点可能要被总部撤销,且加上很多学员已有一段时间联系不上负责人邓女士,大家担心学费打水漂,就到驾校讨说法。

  昨日下午3时许,负责人邓女士出现了,她表示自己没有跑路,驾考问题需要时间解决。邓女士解释,这段时间“失联”是因为自己在湖南“运作”考试指标一事,因为太忙没和学员们说清楚,所以导致大家误会。“我没有跑路,报名点也不会撤销,不管是本地学员还是外地学员,我都会负责到底。”邓女士坦承,异地考试确实违规了,但她这样做也只是想让学员们早点拿到证。邓女士说,学员们到外地考试,她都和学员们说了的,他们同意,她才会这样安排。至于借钱,邓女士解释说,买车和“运作”考试指标都需要经费,而借钱的人都是很熟的学员,“借钱肯定会还的”。

  而粤安驾校总部一名姓蒋负责人在现场检查完学员们的报名信息后,表示均没有问题,总部会对这些学员负责,至于异地考试一事,总部并不清楚该报名点如此操作,接下来将介入调查。

  随后,邓女士和学员代表被警方安排到街道办协商。截至昨晚7时许,记者了解到,驾校方面与学员们达成初步协议,接下来会统筹安排学员们的驾考,但是具体操作与安排,还有待总公司进一步调查了解后确定。

  ■法规

  ●自2006年4月1日施行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四章第三十三条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在注册地开展培训业务,不得采取异地培训、恶意压价、欺骗学员等不正当手段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允许社会车辆以其名义开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

  ●2007年6月1日实施的《广东省交通厅关于实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办法》,第三条“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交通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所在地即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注册地。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在注册地开展培训业务,不得异地设点招生和培训”。

本文的读者还浏览了……


发表评论(本站评论会审核后才出现在评论列表中,请不要发布违法言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新闻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合肥驾校团购更多

今日热点

法律法规更多

文章杂谈更多

备案号:皖ICP备18000787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