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称是某驾校的负责人,以“包过”的名义收取他人各项费用98万余元。近日,丰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0万元。
从2012年以来,自称是某驾校分校校长的丰某某便对外宣传能包办驾驶证,一些图方便的学员就把费用直接交给了丰某某。据统计,截止到案发时止,丰某某共骗取了273人的报名费、考试包过费共计98万余元,而这些人的报名资料也一直放置在丰某某的家中。
除了报名费,每次考试的时候,丰某某还要收取数额不等的“包过费”,比如:科目一的“包过费”是600元,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包过费是300元。
在考试之前,丰某某通过给其他驾校上班的人员一些好处,安排他接收的学生去参加各项考试。在考科目一的时候,考生只要打开电脑参加测试,自己报个分数就过关了。需要考科目二的时候,丰某某对学生说是去参加考试,而对帮忙的教练说是测试,考生只要上车操作几把就可以通过了。不过,直到案发前,他都没有安排科目四的“考试”,因为他担心科目四通过后,考生们就追着要驾照了。
利辛县检察机关以涉嫌诈骗罪对丰某某进行批捕和审查起诉。近日,该县法院一审判决丰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0万元。 (亳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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