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市民今年1月顺利通过机动车驾驶考试,领证当日却被告知其因前年吸毒被拘留而被注销驾照。珠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人士表示,3年内有吸毒史或强制戒毒期满不到3年的人士不能报考、申领驾照,事件中的驾校未尽责督促提醒报名者,报名者也未如实申报,双方均有过错。昨日,驾校同意退回该男子学费1500元。
朱先生日前报料反映,他去年3月向港信驾校及教练交了5000多元报名考驾照,今年1月19日通过全部科目考试,1月21日去领驾照时被驾校告知他的驾驶证被吊销了。
“注销是因为车管所查到我2013年8月因为吸毒被拘留5天。但是我报名的时候,驾校没问我有没有吸过毒。而且报名时,驾校收了我的身份证20多天才还给我,完全可以查清楚我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朱先生认为事件责任在驾校,希望退还费用,但对方同意退回的金额远未达到他预期。
港信驾校有关负责人表示,驾校收齐学员资料后报送给车管所,车管所审核通过后,驾校通知学员来学车。“我们的系统跟公安的联不了网,查不到他有没有吸毒或其它犯罪记录。”该负责人认为事件责任应归于车管所。
珠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人士说,每年数万人报考,车管所人手有限,难以在短时间内完成所有学员的资料审核,因此受理阶段未完成审核的,学员考试期间仍可继续审核,发现不符合报考规定的仍可取消报考资格。
上述交警支队人士认为驾校和当事人都有责任,驾校督促提醒没到位,当事人也未如实报告。报名表上列明多种情形不得报考驾照,其中一项是“3年内有吸毒史或强制戒毒结束未满3年”。学员大多会如实填写,但过往也曾有人不实填写。“有的考完部分科目后被查出来,终止了报考资格;有的通过了全部科目考试,驾照注销;有的在学车过程中,吸毒史被录入系统中,同样取消资格。”
朱先生近日下午向记者并表示,教练同意退回他1500元。(记者张文单)